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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呈請嚴令各軍不得強行保釋暴徒等情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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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呈請嚴令各軍不得強行保釋暴徒等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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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核覆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呈請嚴令各軍不得強行保釋暴徒等情令

Life peroid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Genre

公牘

Republic of China date

013/03/31

AD date

1924/03/31

Age

59

Abstract

核覆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呈請嚴令各軍不得強行保釋暴徒等情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呈悉。應照准。候令行軍民長官通飭辦理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Comment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九八號。

Related place names
廣東
Related proper nouns
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
Source

國父全集

Volume

第七冊

Page

139-140

Search term appears Page

核覆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呈覆遵令飭海防司令撤銷甘竹容奇等處抽
費機關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九二號。

核覆總檢察廳檢察長盧興原呈報遵令發行狀紙日期並附呈改用民刑
狀面樣式乞備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呈及狀面均悉。准予備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九三號。

核覆廣東省長楊庶堪呈覆遵令轉飭所屬解散徵收來往船隻捐費各機
關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九七號。

核覆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呈請嚴令各軍不得強行保釋暴徒等情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三月一三九

  呈悉。應照准。候令行軍民長官通飭辦理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九八號。

飭各軍不得強行保釋暴徒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廣東省長楊庶堪。為令行事:據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當值委員黎澤闓等呈:「為沿途勒索阻絕交通籲請嚴令各軍長官所獲暴徒不得強行保釋事。竊維治安之要,首在交通,勒索取財,顯干法紀。近查假冒軍隊勒收行水之案,到處皆是,以至百貨停滯,商旅戒途,前經廣州市公安局嚴行查辦,並拿獲暴徒多人,詎各軍長官受人欺蒙,任意保釋,似此長奸縱惡,殊足妨礙治安。委員等既有所聞,不敢緘默,經於三月二十日第三十五次常會提出討論,眾議呈請帥座令行地方官吏,將此等橫行匪類盡法懲治,並嚴令各軍隊不得受人蒙蔽,強行保釋,庶使交通恢復而治績可期,實為德便」等情。據此,除指令照准並分令外,合行令仰該部長、省長即便通令各軍飭所屬遵照辦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一二六號。

核覆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呈請嚴禁奸商向財政主管機關外瞞承稅捐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一日呈悉。查軍隊擅抽雜捐,早經明令禁止,並聲明奸商承辦者應一體從重治罪在案。至原有各項稅捐,自應由各主管機關主持,有奸商敢向別機關瞞承者,事與向軍隊承辦雜捐無異,自應一律嚴懲,以免紊亂財政。候即令行財政部長布告禁止,並通行軍政各機關遵照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四月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號大元帥指令第三○六號。

國父全集 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