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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護法到底通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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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護法到底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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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堅持護法到底通電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06/11/18

西元日期

1917/11/18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堅持護法到底通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註二)
前者段祺瑞主使叛黨,蹂躪約法,解散國會。文與西南諸將帥痛共和之中絕,懼民國之淪胥,率先主張護法討逆。旋與海軍艦隊南下號召,並申請國會議員,在粤開非常會議。僉謂戡定內亂,恢復約法,必須組織軍政府,以資統一,而利進行。文與陸、唐兩公同被舉為大元帥,責以興師討賊之任,由是滇軍奮起,西蜀聯翩,湘南舉兵,兩粤扶義,不辭勞瘁,躬效馳驅,聯合西南師旅,僇力同心,共謀約法國會之恢復,區區為國之誠,當為天下所共見。近以西南將士用命,克奏膚功。傅逆潛逃,段賊解職,於是有主張調和,以解決大局者。惟此次西南舉義,既由於蹂躪約法,解散國會,則舍恢復約法及舊國會外,斷無磋商之餘地。文雖不敏,於擁護約法,維持國會,實具犧牲之精神,則除依照軍政府組織大綱,非至約法完全恢復、國會職權完全行使時,斷不廢止。其有襲段祺瑞故智,敢與約法國會為仇者,一息尚存,豈容坐視。諸公匡時愛國,具有同情。尚祈一致主張,堅持到底,民國前途,實利賴之。臨電迫切,無任神馳。孫文。巧。

注釋

(註一) 據「胡本」。原標題為「主張護法之通電」,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日期「會本」作「十一月十八日」,胡本為「九月」,今據「會本」。

相關人名
大元帥段祺瑞
相關地名
法國
相關專有名詞
西南舉義約法軍政府軍政府組織大綱護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066

檢索詞出現頁次

協,該簡章規定局董由各沙遴選公正沙董充當,該局常費照民國歷年護沙捕費成案辦理,另各按該沙田畝之多寡,照數撥出二成為該沙聯防經費暨維持政府捐務,保護業戶租項,維持各鄉鄉佣公益捐,各辦法尤為公溥。除委任本府委員劉漢華充當督辦外,合行布告東海十六沙業佃人等知悉,爾等須知香山東海十六沙農民護沙自衛局由農民自捐自衛,遵照原案實行官督,一切辦法悉依定章,係為裕國便民起見,自此次布告之返,所有各業佃應納之沙捐捕費等項,迅赴香山東海十六沙農民護沙自衛局繳納,慎毋觀望遲延,致干未便,切切。特此布告。民國六年十一月九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照片。

堅持護法到底通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註二)
  前者段祺瑞主使叛黨,蹂躪約法,解散國會。文與西南諸將帥痛共和之中絕,懼民國之淪胥,率先主張護法討逆。
旋與海軍艦隊南下號召,並申請國會議員,在粤開非常會議。僉謂戡定內亂,恢復約法,必須組織軍政府,以資統一,而利進行。文與陸、唐兩公同被舉為大元帥,責以興師討賊之任,由是滇軍奮起,西蜀聯翩,湘南舉兵,兩粤扶義,不辭勞瘁,躬效馳驅,聯合西南師旅,僇力同心,共謀約法國會之恢復,區區為國之誠,當為天下所共見。近以西南將士用命,克奏膚功。傅逆潛逃,段賊解職,於是有主張調和,以解決大局者。惟此次西南舉義,既由於蹂躪約法,解散國會,則舍恢復約法及舊國會外,斷無磋商之餘地。文雖不敏,於擁護約法,維持國會,實具犧牲之精神,則除依照軍政府組織大綱,非至約法完全恢復、國會職權完全行使時,斷不廢止。其有襲段祺瑞故智,敢與約法國會為仇者,一息尚存,豈容坐視。諸公匡時愛國,具有同情。尚祈一致主張,堅持到底,民國前途,實利賴之。臨電迫切,無任神馳。孫文。巧。
(註一) 據「胡本」。原標題為「主張護法之通電」,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日期「會本」作「十一月十八日」,胡本為「九月」,今據「會本」。

國父全集 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