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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蔣中正詢問子彈運韶事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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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蔣中正詢問子彈運韶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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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蔣中正詢問子彈運韶事電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13/10/22

西元日期

1924/10/22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致蔣中正詢問子彈運韶事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萬急。黃埔蔣校長:□密。前電說尚有七九壹百餘萬,要留為東江之用,今日來電忽云尚存八萬,此究何解?此時北伐比東江尤急,贛州一下,東江必不敢反攻,故着解五十萬七九彈者,即指留為東江用之彈也,務望即日照數解來,免誤時機。又存槍到底如何用法?尚未見覆。如兄無計劃,則仍照初議,全數運韶,以待發落。孫文、養未(十月廿二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12/170)。

相關人名
蔣中正
相關地名
日照東江黃埔贛州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553

檢索詞出現頁次

黃埔蔣校長鑒:□密。再發六五子彈拾萬,駁variant-characters-w058.gif子彈十萬,與前電七九子彈五拾萬,一並火速解韶為要。孫文、馬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68)。
(註二)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67)。

致胡漢民着林樹巍即來大本營效力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急。廣州胡留守(註二):□密。着林樹巍即來大本營效力。此令。孫文、養酉。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12/169)。
(註二) 原文為「守留」,今據「會本」改。

致蔣中正詢問子彈運韶事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萬急。黃埔蔣校長:□密。前電說尚有七九壹百餘萬,要留為東江之用,今日來電忽云尚存八萬,此究何解?此時北伐比東江尤急,贛州一下,東江必不敢反攻,故着解五十萬七九彈者,即指留為東江用之彈也,務望即日照數解來,免誤時機。又存槍到底如何用法?尚未見覆。如兄無計劃,則仍照初議,全數運韶,以待發落。孫文、養未(十月廿二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12/170)。

囑廖仲愷與許崇智商酌交還商團槍械換取款項函(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仲愷兄鑒:據汝為兄言,如果將長短槍交回商團,當能得百萬以為出發費,果爾,當可取消今日各令,除益之之槍外,可悉數還之。如何?請與汝為酌奪可也。十月二十二日。孫文。
(註一) 據「孫中山先生畫冊」,圖版六一一號,函為先生親書,未曾標點,茲酌為標定。

函電(下) 民國十三年十月 五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