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檀香山赴美
離檀香山赴美
民國紀元前八年
甲辰
一九○四年
二月十五日
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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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擬離檀香山往遊美國各埠,其母舅楊文納除勸先生加入致公堂俾獲協助外,並建議應先領得夏威夷出生證,申請美國護照,以策旅行安全,先生頗不謂然,經楊再三剖析,且舉孔子微服過宋、伍員喬裝出關為例,以及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西行時清吏跟踪,演成倫敦蒙難痛苦教訓,德彰公同表贊成,先生卒從其言,乃由德彰公轉託年長同鄉數人,向茂宜島當局代為證明,正月二十三日(三月九日)取得夏威夷土生證明,二十七日(十三日)在當地法院宣誓,領到美國島居人民持用的護照,是日,搭高麗船(S. S. Korea)啟程赴舊金山,前往美國本土。時德彰公經營之牧場,受夏威夷土地法之限制,經濟情況大不如前,對先生此行不能多所供給,僅贈名貴龍涎香一枝,以備途中乏資時之用。(註一)行前致書陳少白、馮自由,促其在香港、日本二地多寄文稿於「隆記報」,以助革命黨之聲勢。(註二)
(註一) 蘇德用:「國父革命運動在檀島」(「國父九十誕辰紀念論文集」(一),八三頁,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
會出版發行,民國四十四年十月初版,臺北);吳相湘:「孫逸仙先生傳」上冊,四○三頁,遠東圖書
公司印行,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臺北。及轉引Lyon Sharman, Sun Yat-sen: His Life and Its Mea-
ning, pp. 70-80, Arcnon Books, Conn, U. S. A, 1965 & Thomas William Ganschow, A Study of Sun
Yat-sen's Contacts with the United States Prior to 1922, p.27, 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A ph. D. Dissertation, 1971,;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七──一○八頁,商務印書館發行,
民國三十二年二月初版,重慶。
(註二)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八頁。
國父年譜
上冊
0234-0235
民國紀元前八年──清光緒三十年,甲辰(西曆一九○四年)
先生三十九歲
二月十五日(西曆三月三十一日)離檀香山赴美。
先生擬離檀香山往遊美國各埠,其母舅楊文納除勸先生加入致公堂俾獲協助外,並建議應先領得夏威夷出生證,申請美國護照,以策旅行安全,先生頗不謂然,經楊再三剖析,且舉孔子微服過宋、伍員喬裝出關為例,以及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西行時清吏跟踪,演成倫敦蒙難痛苦教訓,德彰公同表贊成,先生卒從其言,乃由德彰公轉託年長同鄉數人,向茂宜島當局代為證明,正月二十三日(三月九日)取得夏威夷土生證明,二十七日(十三日)在當地法院宣誓,領到美國島居人民持用的護照,是日,搭高麗船(S. S. Korea)啟程赴舊金山,前往美國本土。時德彰公經營之牧場,受夏威夷土地法之限制,經濟情況大不如前,對先生此行不能多所供給,僅贈名貴龍涎香一枝,以備途中乏資時之用。(註一)行前致書陳少白、馮自由,促其在香
(註一)蘇德用:「國父革命運動在檀島」(「國父九十誕辰紀念論文集」(一),八三頁,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 會出版發行,民國四十四年十月初版,臺北);吳相湘:「孫逸仙先生傳」上冊,四○三頁,遠東圖書 公司印行,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臺北。及轉引Lyon Sharman, Sun Yat-sen: His Life and Its Mea- ning, pp. 70-80, Arcnon Books, Conn, U. S. A, 1965 & Thomas William Ganschow, A Study of Sun Yat-sen's Contacts with the United States Prior to 1922, p.27, 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A ph. D. Dissertation, 1971,;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七──一○八頁,商務印書館發行, 民國三十二年二月初版,重慶。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四
港、日本二地多寄文稿於「隆記報」,以助革命黨之聲勢。(註二)
二月二十一日(四月六日)抵舊金山,保皇黨運動關吏阻之,得致公堂黃三德之助,始獲入境。
先生赴美,持用「夏威夷島土生證書」,依律美海關不得阻止入境。詎檀島之保皇會以先生在檀已予該會以無情打擊,倘一旦抵美,則保皇會在美之勢力,亦有被瓦解之虞。三藩市稅關華人翻譯,多保皇會員,乃電知彼等,務設法阻止先生登岸。彼等遂告知清領事何祐,何欲藉此向清廷邀功,因向三藩市移民局告密,攻訐先生所持證件。時聖路易(St. Louis)舉行博覽會,清廷派溥倫參加,美政府為保護溥倫安全,故對先生採取限制行動。迨先生抵港口,關員登輪查驗旅客證件,見有孫逸仙之名,即稱此人為中國亂黨,應暫留船上聽候訊問,不得登岸。先生被阻船上一夜,次日被移送候審所,拘囚於碼頭木屋之中,經移民局訊問後,竟被判令出境,候原船發回檀島。先生焦急異常,忽睹被禁鄉人中所閱「中西日報」有總理伍盤照字樣,偶憶盤照為基督教友,身邊尚有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未)亡命出國時粤中教友左斗山、楊襄甫寫給伍盤照之介紹函可用,乃草一函,求一報童帶往沙加緬都街「中西日報」社交伍盤照,內稱「現有十萬火急要事待商,請即來木屋相見勿延。」盤照即來木屋見先生,
(註二)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八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