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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廉之役致庇朥同盟諸同志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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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廉之役致庇朥同盟諸同志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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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欽廉之役致庇朥同盟諸同志函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4/03/22

西元日期

1908/04/22

國父年歲

43

全文內容

欽廉之役致庇朥同盟諸同志函(註一) 民前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一九○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庇朥同盟列位義兄大人均鑒:鄧彬兄來星,帶到澤如兄一函,盟表二十張,軍費銀壹千元,俱已收妥。據彬兄等稱述,各同志極熱心愛國,現已竭力推廣勢力,以為陸續籌款以助革命軍之地步。聞風欽佩,感慰無量,大為漢族前途賀矣。弟此次南來籌款,已得三數埠同志捐集不少,故欽軍得有近日之活動,連戰大捷,軍威為之一振。今又得貴埠及芙蓉各同志贊成,前途更有大望矣。現時廣西邊防營勇已約降,而雲南之布置又已妥當,可隨時發起,所待者款耳。刻下有最急之需而不容緩者,有廣西營勇約降之花紅及餉需萬餘元,有雲南待舉之接濟需萬餘元,有欽軍之加補子彈需二萬餘元,此三宗統計不過五六萬元耳。若能立得此數,則兩粤、雲南三省相連數千里之地,可以同時活動,則虜兵雖有百萬之眾,亦必難首尾兼顧矣。況彼虜傾國不過十餘萬之弱卒耶!廣西,雲南兩省一起,則欽軍無後顧之憂,可以長驅進取,而東路惠潮之義師可以再起,福建漳、泉可以響應,如是則南七省之局定矣。此時則北軍必可起於燕、齊,中軍必可起於吳、楚,此弟數年之計畫也。無如財力不充,每不能為所欲為,加以近日用兵欽廉、廣西等窮荒之地,為時既久,所費過鉅,昔時同志,已成強弩之末,所以有今日青黃不接之憂,而區區五六萬之款,亦無從挹注也。今幸得公等之新力,則九刄之功,或不致虧於一簣矣。顧今日之得失成敗,在於能速得此款否耳,得此款則吾軍之勢力可立增十倍,達此目的,則基礎可固,乃能持久;一能持久,則軍政府可以成立;軍政府一成立,便可因糧於內地,借債於外國,此時自可左右逢源,雖數千萬、數萬萬之軍餉,國用可以無憂矣。惟當此得失之交,為吾漢族存亡所關,不能不望公等竭其能力,以任此急需也。
公等之力,再能擔任幾何?乞為預示,以備打算。並懇將續集之款,早日匯來,以便趕付軍前應急,至緊,至緊。革命軍定章:凡出資助餉者,軍政府成立之後,一年期內,四倍償還,即萬元還四萬元也;並給以國內各等路鑛商業優先利權,及列為為國立功者,與戰士勳勞一體表彰。公等為義而起,自不以此為計,然軍政府酬庸之典則爾也。公等從此向各地勸勵殷商助力,皆可以此為則。若更有大財力者,願得他種之特別利權,弟亦有權可以允許定約,順此並及。望公等力任其難,為國立功,是為禱祝。此致,即候義安不一。弟孫文謹啟。西四月廿二日。

注釋

(註一) 據「總理遺墨」原件影印。

相關人名
鄧彬
相關地名
庇朥芙蓉欽廉雲南漳泉福建廣西
相關專有名詞
軍政府革命軍欽廉之役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062-063

檢索詞出現頁次

起事,急需花紅並月餉萬元。精衛來函謂足下處力能籌五千,如此當可尅期集事,務望足下早日籌便付來,以便轉匯軍前,令立行事。若於此時廣西能大活動,以為欽廉義師之聲援,則西路大局可定,而東路惠、潮亦可預備再舉矣。雲南之局,亦有布置,廣西得手,則雲南之師,亦可隨之而動,如此則兩廣、雲貴可期恢復,而革命軍之根本固矣。全局關鍵,係於廣西邊防營勇之響應,而響應之遲速,又係於籌款之成否,今得足下力任一臂,事可無憂矣。惟機局之來,難得而易失,今誠千載一時之機,若不致遲延錯過,則南方基礎可定,而破竹之形成矣,懇為留意,幸甚。得款請匯星加坡張永福兄代收便妥。張兄住址列下。此致,即候義安不一。各同志統此問好不另。弟孫文謹啟。西四月十七日發。
  Mr. Teo Eng Hock
   105 Beach Road
   Singapore
(註一) 據「總理遺墨」原件影印。

欽廉之役致庇朥同盟諸同志函(註一) 民前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一九○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庇朥同盟列位義兄大人均鑒:鄧彬兄來星,帶到澤如兄一函,盟表二十張,軍費銀壹千元,俱已收妥。據彬兄等稱述,各同志極熱心愛國,現已竭力推廣勢力,以為陸續籌款以助革命軍之地步。聞風欽佩,感慰無量,大為漢族前途賀矣。弟此次南來籌款,已得三數埠同志捐集不少,故欽軍得有近日之活動,連戰大捷,軍威為之一振。今又得貴埠及芙蓉各同志贊成,前途更有大望矣。現時廣西邊防營勇已約降,而雲南之布置又已妥當,可隨時發起,所待者款耳。刻下有最急之需而不容緩者,有廣西營勇約降之花紅及餉需萬餘元,有雲南待舉之接濟需萬餘元,有欽軍之加補子彈需二萬餘元,此三宗統計不過五六萬元耳。若能立得此數,則兩粤、雲南三省相連數千里之地,可以同時活動,則虜兵雖有百萬之眾,亦必難首尾兼顧矣。況彼虜傾國不過十餘萬之弱卒耶!廣西,雲南兩省一起,則欽軍無後顧之憂,可以長驅進取,而東路惠潮之義師可以再起,福建漳、泉可以響應,如是則南七省之局定矣。此時則北軍必可起於燕、齊,中軍必
國父全集六二

可起於吳、楚,此弟數年之計畫也。無如財力不充,每不能為所欲為,加以近日用兵欽廉、廣西等窮荒之地,為時既久,所費過鉅,昔時同志,已成強弩之末,所以有今日青黃不接之憂,而區區五六萬之款,亦無從挹注也。今幸得公等之新力,則九刄之功,或不致虧於一簣矣。顧今日之得失成敗,在於能速得此款否耳,得此款則吾軍之勢力可立增十倍,達此目的,則基礎可固,乃能持久;一能持久,則軍政府可以成立;軍政府一成立,便可因糧於內地,借債於外國,此時自可左右逢源,雖數千萬、數萬萬之軍餉,國用可以無憂矣。惟當此得失之交,為吾漢族存亡所關,不能不望公等竭其能力,以任此急需也。
  公等之力,再能擔任幾何?乞為預示,以備打算。並懇將續集之款,早日匯來,以便趕付軍前應急,至緊,至緊。
革命軍定章:凡出資助餉者,軍政府成立之後,一年期內,四倍償還,即萬元還四萬元也;並給以國內各等路鑛商業優先利權,及列為為國立功者,與戰士勳勞一體表彰。公等為義而起,自不以此為計,然軍政府酬庸之典則爾也。公等從此向各地勸勵殷商助力,皆可以此為則。若更有大財力者,願得他種之特別利權,弟亦有權可以允許定約,順此並及。
望公等力任其難,為國立功,是為禱祝。此致,即候義安不一。弟孫文謹啟。西四月廿二日。
(註一) 據「總理遺墨」原件影印。

河口之役致鄧澤如請說動鄭弼臣助餉函(註一) 民前四年四月一日(一九○八年四月三十日)
  澤如仁兄同志足下:前接復函,誦悉一切。弼臣翁處,弟意欲專託吾兄為我善為說辭,今有致弼臣翁書一封,祈兄撥冗專為此事一行,以熱誠感之,以大利許之,或能有效也。最好在說弼臣翁函邀弟來訪,更易說話。來書論許以利權各節,誠為有見,弟書先問其欲得何等之利權,俟其回答如何,再為商量。此事總望費神,非異人所能任也。弟不日復遣精衛君來芙蓉,與兄相會,面籌一切。先此奉復,敬候義安。弟孫文謹啟。四月一日。通三十八號。
(註一) 據「鄧編手札」原件影印。此函「會本」標題作「鎮南關之役致鄧澤如函」。按鎮南關之役在民前五年十二月,此函應為河口之 役,「四月一日」應為舊曆,即西曆四月三十日。

函電(上) 民前四年三月――四月 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