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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黨員通告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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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黨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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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約束黨員通告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03/08/23

西元日期

1914/08/23

國父年歲

49

全文內容

約束黨員通告(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啟者:歐洲戰禍,延及東亞,均勢局破,國亡無日;外交稍失其宜,瓜分即有所藉口,試問一般前清亡國官僚,豈堪扶此危局?此際稍有識者,莫不以革命為救國之唯一法門,又屬革命之絕好機會。乃有一般偵探及政客者流,希圖目前富貴,散布種種謠言,冒愛國之名,以淆羣聽;藉對外之說,以惑邦人;復挾各種危險手段,以為恐陷之計;稍有不慎,既墮術中,終無以自拔也!凡我黨員,素明大義,洞悉奸謀,諒不至為所惑。但當積極進行之日,允宜精神一致,息邪說,正人心,拒詖行,以張吾黨堂堂正正之革命旗鼓,達吾黨遠大之目的。用特申明約束,通告我黨諸君,並希各省支部每省迅舉調查員二人,限三日內將所有在京黨員姓名、住址、及有無違犯約束規則情事,造冊報告本部,以便稽核為盼!附約束黨員規則四條一、不得以個人自由意思行動加入他之團體或集會。二、不得受外界之搖動有違背本黨之行為。三、不得以個人名義發表違反黨義之言論。四、不得以違反黨義之言論行動煽惑本黨同志。中華民國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本部啟。

注釋

(註一) 據「中央黨務月刊」第四期(民國十七年十一月出版)特載。

相關地名
日本歐洲
相關專有名詞
約束黨員規則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050-051

檢索詞出現頁次

陽為與己無干;任用一般狐狗,盡是前清大員;不念民生國計,惟知獻媚取憐。民國人民為主,豈能袖手旁觀!為此申罪致討,掃除專制凶頑,改革惡劣政治,恢復人命主權。本軍志在討賊,與民毫不相關(註二),同胞各安生業,慎勿驚擾不安。民國三年五月日。
                                 討袁軍總司令(印)
(註一) 據上海「生活日報」(民國三年六月三日),原題為「孫文六言告示」。民國三年五月三十日晚,上海警察在小沙渡地方破獲蔣中正主持之革命黨討袁機關,逮捕黨人陳喬蔭、王錦山等,並搜得此一文件。
(註二) 「相關」似應為「相干」。

約束黨員通告(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啟者:歐洲戰禍,延及東亞,均勢局破,國亡無日;外交稍失其宜,瓜分即有所藉口,試問一般前清亡國官僚,豈堪扶此危局?此際稍有識者,莫不以革命為救國之唯一法門,又屬革命之絕好機會。乃有一般偵探及政客者流,希圖目前富貴,散布種種謠言,冒愛國之名,以淆羣聽;藉對外之說,以惑邦人;復挾各種危險手段,以為恐陷之計;稍有不慎,既墮術中,終無以自拔也!凡我黨員,素明大義,洞悉奸謀,諒不至為所惑。但當積極進行之日,允宜精神一致,息邪說,正人心,拒詖行,以張吾黨堂堂正正之革命旗鼓,達吾黨遠大之目的。用特申明約束,通告我黨諸君,並希各省支部每省迅舉調查員二人,限三日內將所有在京黨員姓名、住址、及有無違犯約束規則情事,造冊報告本部,以便稽核為盼!
附約束黨員規則四條
一、不得以個人自由意思行動加入他之團體或集會。
二、不得受外界之搖動有違背本黨之行為。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發表違反黨義之言論。

國父全集 五○

四、不得以違反黨義之言論行動煽惑本黨同志。
中華民國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本部啟。
(註一) 據「中央黨務月刊」第四期(民國十七年十一月出版)特載。

中華革命黨成立宣言(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九月一日
  吾黨自一次革命,國體與政體變更後,即以鞏固共和,實行民權、民生兩主義為己任。乃以宋案借款之故,促起二次革命,不幸精神潰散,相繼敗走,扶桑三島,遂為亡命客集中之地矣。談及將來事業,意見紛歧,或緘口不談革命,或期革命以十年,種種灰心,互相詬誶,二十年來之革命精神與革命團體,幾於一蹶不振,言之不勝慨嘆!惟文主張急進,約束前人,激勵後繼,重新發起中華革命黨,海內外同志立約宣誓,爭先恐後。夏六月,開總理選舉會,到者十八省,文當選為總理。七月八日,在日本築地精養軒開本黨成立會,文於是就總理之職,當眾宣誓,公布中華革命黨總章。自是之後,着意進行,本部組織於焉成立。用特通告海內外同志,自中華革命黨成立之日,凡在國內所有之國民黨本部、支部、交通部、分部被袁氏解散者,不能存在無論矣;所有海外之國民黨,除在日本東京已宣告解散外,其餘美洲南洋各地未經解散者,希即一律改組為中華革命黨。(黨為祕密團體,與政黨性質不同,凡在外國僑居者,仍可用國民黨名義,內容組織則更張之,即希注意。)均以履行總章第七條之手續書寫誓約者,認為本黨黨員,協力同心,共圖三次革命,迄於革命成功,憲法頒布,國基確定之際,皆由吾黨負完全責任。
  此次辦法,務在正本清源:(一)屏斥(註二)官僚;(二)淘汰偽革命黨。以收完全統一之效,不致如第一次革命時代,異黨入據,以偽亂真。國內無論矣,即海外人士,亦須嚴加審別。非由我中華革命黨支部交通部特別選派及其承認介紹者,政府概不收納,畀以政事,使保皇敗類計無所施。
  現在全歐戰雲密布,各國自顧不暇,無力及我。且世界金融機關已經紊亂,袁賊之財源既竭,餉糈自空。英雄有用武之地,正吾黨努力建功之時。凡我同志務望擔負責任,切實進行,黃龍痛飲,為日有期。

宣言及文告 民國三年八月──九月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