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陳炯明促速出兵入閩電
致陳炯明促速出兵入閩電
函電
007/02/19
1918/02/19
53
致陳炯明促速出兵入閩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九日
汕頭陳總司令鑒:競密。據確實報告,奉天張作霖派兵南下援閩,已有六百名於諫日由秦皇島出發,其餘尚有一百六十名,有船即行輸送。閩事關係全局,北方陸續加兵,愈遲則敵力愈厚,望速進行。文、皓。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50/271)。
國父全集
第五冊
019-020
法愛國之心者,頗不乏人,倘北京當局猶復怙惡不悛,則各省義軍力圖進取,本護法之決心,求根本之解決,大成功之期,亦必不在遠也。孫文、寒。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50/259)。
復陳炯明告以復李厚基電內容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陳總司令鑒:陽電已誦悉。李督(註二)卅一電大致責北方之進攻荊襄,重啟戰衅,而歸罪於己。請西南義軍復電,表示主和主戰,以便與北京當局再行交涉。當復以文與西南將帥均望和平,始終如一。所主張者為廢除不法命令,回復約法效力與國會以永久之保障。國會能完全行使職權,一切糾紛,不難依法解決云云。昨得滬電,馮君玉祥已進兵攻下安慶(註三),陝西曹、胡兩司令(註四)會兵十七營攻西安。并以奉聞。孫文、寒。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註二) 李督,為福建督軍李厚基。
(註三) 經考訂,此訊不確。
(註四) 曹、胡,指陝西靖國軍將領曹世英、胡景翼。
致丁景良告攻閩軍隊由許崇智率往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五日
上海丁景良:屋毋遷,馬由兄處分。朗西電悉,此間款甚絀,究需若干,望詳復。介石、季龍盼速來。攻閩軍前隊,由汝為率往,已抵閩境。馮玉祥佔領安慶後情形,望電告季。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52/270)。
致陳炯明促速出兵入閩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九日
函電(下) 民國七年二月 一九
汕頭陳總司令鑒:競密。據確實報告,奉天張作霖派兵南下援閩,已有六百名於諫日由秦皇島出發,其餘尚有一百六十名,有船即行輸送。閩事關係全局,北方陸續加兵,愈遲則敵力愈厚,望速進行。文、皓。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50/271)。
致章炳麟黃復生詢何紹城等就職舉兵事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日
重慶章太炎先生並轉黃復生總司令均鑒:申密。接敘府支日發來署銜靖國川南民軍總司令何紹城暨鄭鳴九、徐鑒臣等通電云:二月一日就職舉兵。究竟是何系統,此間應否復電?盼即查覆。文、哿。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50/264)。
致張敬堯勸協同護法書(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將軍執事:北中人來,每盛推執事兵略優長,洞明大體。近復鑒于戰事綿亙,非國之福,因力主持重,期以息事寧人,聞之欽歎。此次西南扶義興師,國會集非常會議于粤中,組織軍政府,是皆緣于擁衛國家大法。蓋以國法廢壞,則國本胥淪,滅亡隨之,故萬不得已而舉兵,所以護法,亦所以救亡,雖陵重險,冒死亡,膏血潤原壄,而義有所不忍避也。顧文與西南諸將帥,皆素愛平和,甚願國內賢豪,互相提攜,一致主張,使舊國會重集,約法恢復其效力,則一切糾紛,皆可由國會依法解決;如此,則國本由危而復安,國法由斷而復續,戰事立止,和平立復,然後力修內政,以禦外侮,則民國基址,庶幾永奠。執事公忠憂國,諒同此意,尚望同此主張,共匡危難,俾時局得速臻康定,銷兵氣為祥光,則利國福民,胥於執事是賴矣。茲特派□□□君代表來前,藉申鄙悰,幸為接洽而商榷之,國事甚幸。手此布意,順頌毅祉。(大元帥)啟、中華民國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稿(049/212)。原標題為「大元帥致張敬堯書」。
國父全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