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通電各省派參議員組織臨時參議院 detail

:::

通電各省派參議員組織臨時參議院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310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題名

通電各省派參議員組織臨時參議院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元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二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一月三日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政府成立,應設參議院以為立法機關,先生遂通電各省依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七、八兩條規定,各派參議員三人組織之。惟以道路暌隔,各省參議員未能尅日到寧,而會議事件不容延擱,乃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十六條之規定,參議院未成立以前,暫由各省都督代表會代行其職權。該會除星期日停議暨特別開議外,每日舉行會議兩小時。(註十一)

注釋

(註十一) 平佚:「臨時政府成立記」(「東方雜誌」,八卷十一號,民國元年五月一日出版,上海)。

相關專有名詞
參議院臨時政府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臨時參議院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546

相關照片

檢索詞出現頁次

於永平、灤東一帶。(註九)計先後殉難者尚有孫諫聲、陳濤、劉漢柏、孟浩、黃子明、冷雲起、石紹先、姜丕烈、陳子才、卜寶珩、樂邦彥、白毓崑、何絮、熊朝霖、姜啟夏、李元華、陳紹武、張振甲、劉瀛、董錫純、王踽臣、戴錫九、呂一善、黃雲水、牟惠來等。(註十)
任命胡漢民為總統府秘書長。

 一月三日 通電各省派參議員組織臨時參議院。
   政府成立,應設參議院以為立法機關,先生遂通電各省依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七、八兩條規定,各派參議員三人組織之。惟以道路暌隔,各省參議員未能尅日到寧,而會議事件不容延擱,乃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十六條之規定,參議院未成立以前,暫由各省都督代表會代行其職權。該會除星期日停議暨特別開議外,每日舉行會議兩小時。(註十一)

(註九) 凌鉞:「辛亥灤州起義記」(「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第二編第五冊,六○──六五頁,中華民國 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纂委員會編,民國五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再版);胡祖舜:「武昌開國實錄」原件 (中央黨史會藏);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十) 胡鄂公:「王金銘傳」(「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第二編第五冊,三四三頁)。
(註十一) 平佚:「臨時政府成立記」(「東方雜誌」,八卷十一號,民國元年五月一日出版,上海)。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