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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勞資問題及社會主義之意見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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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勞資問題及社會主義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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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對於勞資問題及社會主義之意見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文件類型

談話

民國日期

011/12/09

西元日期

1922/12/09

國父年歲

57

全文內容

對於勞資問題及社會主義之意見(註一)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在上海對約翰白萊斯福特談話白氏問:曩在廣州時,得悉君被視為勞工之友,余復得知君對於勞工界曾有所盡力,即如先生用先生之勢力使勞工參加於廣州市議會是也;但先生究望為勞工成何事業,能明白見告否?
答:余之目的,在使勞工被認為社會間一種有資格之人。從前勞工在中國政治生活中毫無勢力,一般人視彼等為奴隸,不配預聞公共事,余則確信公共生活若有勞工勢力參加其間,其意味當益濃厚。
問:先生當知香港報紙,甚至英倫報紙,因先生被指為本年春間贊助香港之罷工者,故頗加責備,且詆先生唆使罷工,先生於此有所說否?
答:當罷工事起時,余在廣西之桂林,其地與廣州不通火車,余方以全力注於北伐;彼時主管廣州政府者為陳炯明,余初不知有罷工事。直至吾人軍用品因交通斷絕不能達梧州(經此往桂林)時,余始知之。至余對罷工者之感想,苟彼等之目的為經濟的,余固予以同情。而彼等之罷工,其後雖牽涉政治,原始時實為經濟的也。但謂余贊助罷工,以期損害英國利益,余絕對不能承認。惟凡關於改良勞工情形之運動,余皆贊同之。
問:先生之特赦犯殺妻罪之陳炳生,尤受人指摘,即先生之友人亦有不以為然者。
答:余之友人當知特赦問題之來余前,實經當然之軌道。余為總統,有特赦之權。該案經省當局詳細考查,據云陳妻犯姦,故陳殺之;如此殺妻,依中國舊習,實不認為刑事罪名。而余所接之公牘中請余特赦,省當局及伍廷芳博士均贊助此議,余遂執行余之特權而赦之;不料乃大遭反對也。
問:先生素主張依地價征稅主義,即單一稅主義,海外人士時時道及,君至今仍持此主義乎?
答:余仍持依地價征稅主義,但與正派單一稅主義者不同,即余主張再征收他種稅款是也。近世國家生活情形,複雜變化,逈非昔比,若嚴格施行單一稅主義,於理於勢,恐皆不當。依余之計畫,應將現時地價重行估定,以後地主苟有不以代價換得之地產,概歸為國有。地主得自行定價,但國家有權隨時依地主自定之價,購其地產。
問:觀先生此言,可知世人雖多非難國家社會主義,先生仍視為一種穩健主義。
答:誠然。但余亦深知,經驗已告吾人以國家社會主義確有缺點。有許多事業,可由國家管理而有利,亦有必須競爭始克顯其效能者。余並不固執,經驗之教訓,自不可漠視。但試觀大戰中各國多以大規模行國有事業,各項實業逐一歸國家管理,以期得較大之效能,其中自不免許多耗廢,但此泰半因其目的純在儘速盡量生產,不顧費用之多寡,對於獲利與否,或供過於求與否,皆未嘗措意耳。
問:但在國家社會主義下之工作,往往耗廢而乏效能,有許多人言,此乃勢所必然,因與工人利益太遠故,如郵局即其一例,此層先生自知之。
答:余知此說信者甚多,但須知國有事業歸政府主管,經驗尚淺,非私人事業可比。私人事業,如合資公司,當其初興時亦有困難。中國今日合資公司往往失敗,因缺乏西方已具之經驗故。由此推之,國家社會主義在最(註二)近將來,亦將遭許多阻力,迨經數十年之經驗後,阻力自可漸消。故余以為此項反對論據,不能永久適用。更就全體論之,余以為為公共利益作工,不為私利作工,縱有上述之弊,亦為利重弊輕矣。
問:但以經濟權與政治權並置於政治領袖之手,寧非危險?豈非將增多專制之機會乎?
答:人性不變,貪權之念不滅,此項專制之危險終將存在。但余意國家管理實業,足使富源之分配較為公平。在現時制度之下,財富集中於少數人之手,他一方面則多數人貧無立錐,成為一大問題。且國有實業苟能生利,又毫無弊竇,即足減輕納稅之負擔。現時納稅負擔,貧民尤重。各進步國家莫不有增稅傾向,國家企業而能獲利,至少可以減增稅之需要。利害相權,吾終以為國有企業較勝於現時之私有制。
問:先生曾研究「基爾特社會主義」或「蘇維埃」否?先生願勞工及資本家兩方共同主有並管理實業乎?抑願限制勞工方面對於現時之資本家與將來之政府機關之相對地位乎?
答:余曾覽柯爾之書,對於基爾特制度尚未完全研究,但余覺依吾人之經驗,尚不足使吾人堅持此項制度。人類性質乃游移無定者,且終苦經驗缺乏。今日國家企業之不經濟,其真因即在此。但就中國論之,此項對於社會主義之反對論據,實比西方為不適用,因中國之一切大工業,均在萌芽故也。申言之,無論私人企業或國家企業,在中國今日乃由同一點出發,不問採用何法,終需外國之經濟助力也。

注釋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據「黃本」增「最」字。

相關人名
伍廷芳柯爾陳炯明陳炳生曾有福特蘇維埃
相關地名
上海中國香港桂林基爾梧州廣州廣西
相關專有名詞
社會主義英倫報紙國家社會主義廣州政府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566-568

檢索詞出現頁次

據,僅五十步百步之差,有何訴諸武力之必要?
(註一) 據北京「益世報」(民國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張溥泉所述孫中山之意見」條。

對於勞資問題及社會主義之意見(註一)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在上海對約翰白萊斯福特談話白氏問:曩在廣州時,得悉君被視為勞工之友,余復得知君對於勞工界曾有所盡力,即如先生用先生之勢力使勞工參加於廣州市議會是也;但先生究望為勞工成何事業,能明白見告否?
  答:余之目的,在使勞工被認為社會間一種有資格之人。從前勞工在中國政治生活中毫無勢力,一般人視彼等為奴隸,不配預聞公共事,余則確信公共生活若有勞工勢力參加其間,其意味當益濃厚。
  問:先生當知香港報紙,甚至英倫報紙,因先生被指為本年春間贊助香港之罷工者,故頗加責備,且詆先生唆使罷工,先生於此有所說否?
  答:當罷工事起時,余在廣西之桂林,其地與廣州不通火車,余方以全力注於北伐;彼時主管廣州政府者為陳炯明,余初不知有罷工事。直至吾人軍用品因交通斷絕不能達梧州(經此往桂林)時,余始知之。至余對罷工者之感想,苟彼等之目的為經濟的,余固予以同情。而彼等之罷工,其後雖牽涉政治,原始時實為經濟的也。但謂余贊助罷工,以期損害英國利益,余絕對不能承認。惟凡關於改良勞工情形之運動,余皆贊同之。
  問:先生之特赦犯殺妻罪之陳炳生,尤受人指摘,即先生之友人亦有不以為然者。
  答:余之友人當知特赦問題之來余前,實經當然之軌道。余為總統,有特赦之權。該案經省當局詳細考查,據云陳妻犯姦,故陳殺之;如此殺妻,依中國舊習,實不認為刑事罪名。而余所接之公牘中請余特赦,省當局及伍廷芳博士均贊助此議,余遂執行余之特權而赦之;不料乃大遭反對也。
  問:先生素主張依地價征稅主義,即單一稅主義,海外人士時時道及,君至今仍持此主義乎?
  答:余仍持依地價征稅主義,但與正派單一稅主義者不同,即余主張再征收他種稅款是也。近世國家生活情形,複
國父全集五六六

雜變化,逈非昔比,若嚴格施行單一稅主義,於理於勢,恐皆不當。依余之計畫,應將現時地價重行估定,以後地主苟有不以代價換得之地產,概歸為國有。地主得自行定價,但國家有權隨時依地主自定之價,購其地產。
  問:觀先生此言,可知世人雖多非難國家社會主義,先生仍視為一種穩健主義。
  答:誠然。但余亦深知,經驗已告吾人以國家社會主義確有缺點。有許多事業,可由國家管理而有利,亦有必須競爭始克顯其效能者。余並不固執,經驗之教訓,自不可漠視。但試觀大戰中各國多以大規模行國有事業,各項實業逐一歸國家管理,以期得較大之效能,其中自不免許多耗廢,但此泰半因其目的純在儘速盡量生產,不顧費用之多寡,對於獲利與否,或供過於求與否,皆未嘗措意耳。
  問:但在國家社會主義下之工作,往往耗廢而乏效能,有許多人言,此乃勢所必然,因與工人利益太遠故,如郵局即其一例,此層先生自知之。
  答:余知此說信者甚多,但須知國有事業歸政府主管,經驗尚淺,非私人事業可比。私人事業,如合資公司,當其初興時亦有困難。中國今日合資公司往往失敗,因缺乏西方已具之經驗故。由此推之,國家社會主義在最(註二)近將來,亦將遭許多阻力,迨經數十年之經驗後,阻力自可漸消。故余以為此項反對論據,不能永久適用。更就全體論之,余以為為公共利益作工,不為私利作工,縱有上述之弊,亦為利重弊輕矣。
  問:但以經濟權與政治權並置於政治領袖之手,寧非危險?豈非將增多專制之機會乎?
  答:人性不變,貪權之念不滅,此項專制之危險終將存在。但余意國家管理實業,足使富源之分配較為公平。在現時制度之下,財富集中於少數人之手,他一方面則多數人貧無立錐,成為一大問題。且國有實業苟能生利,又毫無弊竇,即足減輕納稅之負擔。現時納稅負擔,貧民尤重。各進步國家莫不有增稅傾向,國家企業而能獲利,至少可以減增稅之需要。利害相權,吾終以為國有企業較勝於現時之私有制。
  問:先生曾研究「基爾特社會主義」或「蘇維埃」否?先生願勞工及資本家兩方共同主有並管理實業乎?抑願限制勞工方面對於現時之資本家與將來之政府機關之相對地位乎?

談話 民國十一年十二月 五六七

答:余曾覽柯爾之書,對於基爾特制度尚未完全研究,但余覺依吾人之經驗,尚不足使吾人堅持此項制度。人類性質乃游移無定者,且終苦經驗缺乏。今日國家企業之不經濟,其真因即在此。但就中國論之,此項對於社會主義之反對論據,實比西方為不適用,因中國之一切大工業,均在萌芽故也。申言之,無論私人企業或國家企業,在中國今日乃由同一點出發,不問採用何法,終需外國之經濟助力也。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據「黃本」增「最」字。

滇桂軍圖粤與曹吳動向(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一月八日在上海莫利愛路寓所對字林西報記者之談話孫先生曰:其計劃現已見效。陳軍將領如第一師長梁鴻楷及從前叛余首領之葉舉,皆已與護法派聯合。滇軍將領張開儒、桂軍將領沈鴻英,均已盡忠於余。梧州、德慶、封川以及其他數處,亦已入張開儒之手。余之故鄉亦已為吾軍占領。
  記者問:其約若干日,其軍方能入廣州?
  孫先生答:約兩星期。余希望於五日內取肇慶(梧州與廣州間之大城),得肇慶後,再進取廣州,約兩星期便可到手。
  記者問:福建方面是否將同時發動,以攻陳之北?
  孫先生答:江西一方面已足,似可無需。福建方面將領,並未有令其進攻廣東之命。
  記者問:吳佩孚與公等曾言和,同時又曾與陳聯絡,吳現在究將援助何方?
  孫先生答:吳固與吾人言和,但至後並未有何結果。吳現方派軍入贛,意在攻擊福建之吾軍。
  記者又問:曹錕又將如何?
  孫先生答:曹亦相同。曹亦曾與吾人言和,現正在談判中。

國父全集 五六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