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飭各軍不得任意苛責電局人員令 detail

:::

飭各軍不得任意苛責電局人員令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132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各軍不得任意苛責電局人員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2/09/13

西元日期

1923/09/13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飭各軍不得任意苛責電局人員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令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廣州衛戍總司令兼中央直轄滇軍第一軍軍長楊希閔、中央直轄第一軍軍長朱培德、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許崇智、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廣東江防司令楊廷培、廣東海防司令陳策、高雷討賊軍總司令兼綏靖處處長林樹巍、中央直轄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梁鴻楷、海軍艦隊司令部參謀長趙梯崑、中央直轄滇軍第二軍軍長范石生、中央直轄滇軍第三軍軍長蔣光亮、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據廣東電政監督兼廣州電報局局長范其務呈稱:「竊職局於九月五日據韶州電報局局長盧菊墀江日電稱:『本月江日接來廣局郵遞之電報一件,內有廣州局去軍第一二三七號送朱旅長收一件,收到後即照送去,旋由朱旅長派兵來局,將局長押解回部,不由分說,即行將局長綑綁,並令吊打槍斃,幸得彭縣長飛行到旅部保領回局,並限令將該報何故交郵各情形查復。竊局長奉令來韶未及一月,各路桿線早已修通整理,幸無隕越。此次之事,局長生命垂危,乞火速派專員來韶,與該軍交涉。局長奉職無狀,懇准予解職,聽候辦理。臨電不勝急切待命之至。』等情前來。查廣州至韶州原有電線三條,第二線前由滇軍總部借安電話,第三線又為兵站部電話隊借用。現廣州通韶關祇得一線,遇與源潭通報時,即不能與英德、韶州通報,遇與英德通報時,即不能與韶州、源潭通報,且軍報繁多,致多延阻。此次韶州電報局長接到廣局郵遞之電報一件,內有廣州局去軍電第一千二百三十七號送朱旅長收一件,原係本月一日線阻修理,迫得郵遞,該局長照收照送,本無過錯,朱旅長不問理由,竟行綑綁吊打,威施無辜之人,來日方長,電政何堪設想。況廣韶三線,今僅得一線,現目軍事時期,報務堆積,線不敷用,亦為軍隊兵站借線所致,延滯之咎,電政界實難完全負責。除咨會外,理合呈請帥座通令駐防各軍,對於電報之遲速,務須詳察因由,不得任意苛責。即行營電報材料欠缺,祇能向職處撥給,不能在就近各局攜取,以維電政,實為德便。」等情前來。據此,除指令照准外,合行令仰該參謀長、司令、總司令、督辦、軍長即便遵照轉飭所部,嗣後對於電報遲速,務須詳察因由,不得任意苛責電局人員,凡需用電報材料,亦須依照手續,向該電政監督處撥給,不能在就地各局任意攜取,以維電政而利交通。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九月十三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九一號。

相關人名
朱培德李福李福林李濟深林樹巍范石生范其務梁鴻楷許崇智陳策楊希閔楊廷培趙梯崑劉玉劉玉山劉震寰蔣光亮盧師諦盧菊墀
相關地名
玉山西江東江東海英德海防高雷源潭韶州韶關廣州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西路討賊軍東路討賊軍高雷討賊軍韶州電報局廣州電報局廣東討賊軍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409-410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各軍不得任意苛責電局人員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令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廣州衛戍總司令兼中央直轄滇軍第一軍軍長楊希閔、中央直轄第一軍軍長朱培德、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許崇智、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廣東江防司令楊廷培、廣東海防司令陳策、高雷討賊軍總司令兼綏靖處處長林樹巍、中央直轄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梁鴻楷、海軍艦隊司令部參謀長趙梯崑、中央直轄滇軍第二軍軍長范石生、中央直轄滇軍第三軍軍長蔣光亮、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據廣東電政監督兼廣州電報局局長范其務呈稱:「竊職局於九月五日據韶州電報局局長盧菊墀江日電稱:『本月江日接來廣局郵遞之電報一件,內有廣州局去軍第一二三七號送朱旅長收一件,收到後即照送去,旋由朱旅長派兵來局,將局長押解回部,不由分說,即行將局長綑綁,並令吊打槍斃,幸得彭縣長飛行到旅部保領回局,並限令將該報何故交郵各情形查復。竊局長奉令來韶未及一月,各路桿線早已修通整理,幸無隕越。此次之事,局長生命垂危,乞火速派專員來韶,與該軍交涉。局長奉職無狀,懇准予解職,聽候辦理。臨電不勝急切待命之至。』等情前來。查廣州至韶州原有電線三條,第二線前由滇軍總部借安電話,第三線又為兵站部電話隊借用。現廣州通韶關祇得一線,遇與源潭通報時,即不能與英德、韶州通報,遇與英德通報時,即不能與韶州、源潭通報,且軍報繁多,致多延阻。此次韶州電報局長接到廣局郵遞之電報一件,內有廣州局去軍電第一千二百三十七號送朱旅長收一件,原係本月一日線阻修理,迫得郵遞,該局長照收照送,本無過錯,朱旅長不問理由,竟行綑綁吊打,威施無辜之人,來日方長,電政何堪設想。況廣韶三線,今僅得一線,現目軍事時期,報務堆積,線不敷用,亦為軍隊兵站借線所致,延滯之咎,電政界實難完全負責。除咨會外,理合呈請帥座通令駐防各軍,對於電報之遲速,務須詳察因由,不得任意苛責。即行營電報材料欠缺,祇能向職處撥給,不能在就近各局攜取,以維電政,實為德便。」等情前來。據此,除指令照准外,合行令仰該參謀長、司令、總司令、督辦、軍長即便遵照轉飭所部,嗣後對於電報遲速,務須詳察因由,不得任意苛責電局人員,凡需用電報材料,亦須依照手續,向該電政監督處撥給,不能在就地各局任意攜取,以維電政而
公牘(上)民國十二年九月四○九

利交通。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九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九一號。

飭查明虎門要塞所存土藥廢炮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據廣東虎門要塞司令廖湘芸呈稱:「案查職部接管卷內,舊存前清專備接差燃放禮炮之土藥一庫,約三千磅,並廢土炮九十二門,廢土炮床六架,約三百五十餘噸。查此項土藥已不適用,且年深月久,漸失燃性。廢炮經莫前督賣去一千餘噸,遺留此數,堆置炮臺,毫不適用,又不雅觀。丁茲餉糈奇絀,職部應領伙食公費,積欠兩月有餘,未曾領到,現已羅掘俱窮,無從籌墊,擬將此項土藥廢炮,招商投變,廢物利用,以濟急需。所有擬變賣土藥廢炮原由,是否可行,理合備文呈請帥座察核,指令祇遵。」等情。據此,除指令呈悉,所請是否可行,候令行大本營軍政部長查明具覆再行核辦外,合行令仰該部長遵照,即便查明情形,覆候核辦,是為至要。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九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九二號。

核覆羅翼羣呈報辦理忠信電船公司抗匿經過情形請察核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三日呈及抄結均悉。該公司輪船三艘,應照常暫留總艦部應用,仰原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九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大元帥指令第四六○號。九月八日,兵站總監羅翼羣呈:因軍需孔亟,需租用忠信電船公司備用電船,但該公司飾詞聳聽,希圖抗匿,請示核辦。

飭通緝張合等務獲歸案懲辦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國父全集 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