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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西醫書院頒發之行醫執照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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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西醫書院頒發之行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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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香港西醫書院頒發之行醫執照

生平歷程
家世與求學
文件類型

雜文

民國日期

-020/06/30

西元日期

1892/07/23

國父年歲

27

全文內容

香港西醫書院頒發之行醫執照(註一) 民前二十年六月三十日(一八九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香港西醫書院學院,並講師考試各員等,為給執照事:照得孫逸仙在本院肄業五年,醫學各門,歷經考驗,於內外婦嬰諸科,俱皆通曉,確堪行世。奉醫學局賞給香港西醫書院考准權宜行醫字樣,為此發給執照,仰該學生收執,以昭信守,須至執照者。
右仰學生收執。
一八九二年 月 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編「國父年譜」增訂本上冊及吳相湘編撰「孫逸仙先生傳」上冊。

相關人名
孫逸仙
相關地名
香港
相關專有名詞
西醫書院香港西醫書院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545

檢索詞出現頁次

雜文

香港西醫書院頒發之行醫執照(註一) 民前二十年六月三十日(一八九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香港西醫書院學院,並講師考試各員等,為給執照事:照得孫逸仙在本院肄業五年,醫學各門,歷經考驗,於內外婦嬰諸科,俱皆通曉,確堪行世。奉醫學局賞給香港西醫書院考准權宜行醫字樣,為此發給執照,仰該學生收執,以昭信守,須至執照者。
  右仰學生收執。
  一八九二年 月 日。
(註一) 據黨史會編「國父年譜」增訂本上冊及吳相湘編撰「孫逸仙先生傳」上冊。

揭本生息贈藥單(註一) 民前二十年十月三十日(一八九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立領揭銀人孫逸仙:緣逸仙訂議在澳門大街開創中西藥店一間,需銀寄辦西國藥料,今託吳節薇兄擔保揭到鏡湖醫院藥局本銀貳千大員,劃兌重壹千四百四拾兩正。言明每百員每月行息壹員算其息,仍託逸仙代辦西藥贈送,逸仙自願贈醫,不受謝步。此本限用五年為期,到期如數清還,或過期不測無力填還,擔保人吳節薇兄自願填足,毋得異論。欲後有憑,立明領揭銀單一紙當眾簽名,擔保人亦的筆簽名,交與鏡湖醫院藥局收執存據。
                                         擔保還銀人吳節薇的筆。
                                         知見人:
                                          黎若彭
                                          阮建堂

雜文 民前二十年六月――十月 五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