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族人民平等五族宗教亦平等
五族人民平等五族宗教亦平等
演講
001/09/15
191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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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族人民平等五族宗教亦平等(註一)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五日在北京回教俱進會歡迎會上演講今日文受諸君之歡迎,實為抱歉。今日中國得為民國,非文一人之力,乃五大族同胞之力。政體既經改良,不惟五族人民平等,即五族宗教亦平等。宗教為國家不可少之物,貴教在當初地球上為最有力量之宗教,崇拜貴教,信仰貴教之國家,亦頗不少。如歐洲、南亞洲、非洲摩洛哥、德(黑蘭)……等國,及後亞非等國之亡,貴教之勢力始少減小。然而該國之亡,非信宗教之咎,乃政治不良之故也。故雖有極好之宗教,以無所附麗。今我國既改為民國,採共和立憲政體,此為世界最良最上之政體,貴教宜以宗教之感情,聯絡全國教徒,格外發出一種愛國思想,輔助國家,促政治之進行,並擴充貴教勢力,振頓貴教精神,恢復從前貴教勢力之狀態。
(註一) 據上海「申報」(民國元年九月二十二日)。
國父全集
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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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擔任此事,已虞竭蹶,而國民黨成立後,承諸君不棄,又推鄙人為理事長,鄙人日感且慚。因一經任為理事長,則對於黨中有多少義務,不能不盡。路事甚為緊要,雙方並進,誠恐照料不周,推辭至再,後經黨中在職諸君再三強鄙人擔任,鄙人即不敢再辭。但黨中事務紛繁,非一人力量所能辦,尚望黨中諸君合力擔任。今黃、陳二先生初到,諸君皆十分歡迎,鄙人不能多費時間。不過就對於黨中之意見說明而已。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九月二十一日)。原為「孫黃兩公旅京記」中之「孫中山先生致詞」。今標題據「中宣新編」及「會本 」。
五族人民平等五族宗教亦平等(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五日在北京回教俱進會歡迎會上演講今日文受諸君之歡迎,實為抱歉。今日中國得為民國,非文一人之力,乃五大族同胞之力。政體既經改良,不惟五族人民平等,即五族宗教亦平等。宗教為國家不可少之物,貴教在當初地球上為最有力量之宗教,崇拜貴教,信仰貴教之國家,亦頗不少。如歐洲、南亞洲、非洲摩洛哥、德(黑蘭)……等國,及後亞非等國之亡,貴教之勢力始少減小。
然而該國之亡,非信宗教之咎,乃政治不良之故也。故雖有極好之宗教,以無所附麗。今我國既改為民國,採共和立憲政體,此為世界最良最上之政體,貴教宜以宗教之感情,聯絡全國教徒,格外發出一種愛國思想,輔助國家,促政治之進行,並擴充貴教勢力,振頓貴教精神,恢復從前貴教勢力之狀態。
(註一) 據上海「申報」(民國元年九月二十二日)。
建設時代要比破壞時代加倍犧牲(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十時在太原各界歡迎會演講今天兄弟初次到晉,蒙諸君歡迎,實深感激!
去歲武昌起義,不半載竟告成功,此實山西之力,閻君百川之功,不惟山西人當感戴閻君,即十八行省亦當致謝。
何也?廣東為革命之原初省分,然屢次失敗,滿清政府防衛甚嚴,不能稍有施展,其他可想而知。使非山西起義,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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