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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粵軍總司令許崇智迅調黃明堂部尅日出發參加北伐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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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粵軍總司令許崇智迅調黃明堂部尅日出發參加北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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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粵軍總司令許崇智迅調黃明堂部尅日出發參加北伐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9/20

西元日期

1924/09/20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粵軍總司令許崇智迅調黃明堂部尅日出發參加北伐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令粤軍總司令許崇智。為令遵事:照得北伐出師,亟應增調勁旅,以厚兵力。合行令仰該總司令即便遵照,迅調黃明堂所部尅日開赴韶關,候令出發。其原領伙食,仍由該總司令飭知五邑財政分處照舊發給,並將遵辦情形迅報查攷,毋延。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二十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六號大元帥訓令第四八○號。

相關人名
許崇智黃明堂
相關地名
韶關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380

檢索詞出現頁次

國十三年九月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號。

飭粵軍總司令許崇智迅調黃明堂部尅日出發參加北伐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令粤軍總司令許崇智。為令遵事:照得北伐出師,亟應增調勁旅,以厚兵力。合行令仰該總司令即便遵照,迅調黃明堂所部尅日開赴韶關,候令出發。其原領伙食,仍由該總司令飭知五邑財政分處照舊發給,並將遵辦情形迅報查攷,毋延。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二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六號大元帥訓令第四八○號。

諭范石生等商團須依法改組再按手續發還軍械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前派范軍長石生、李軍長福林、廖師長行超辦理還械事。現商團已進行第一條手續,惟仍須依照民國頒布「民團條例」改組。改組後即着范軍長石生、李軍長福林、廖師長行超按照政府手續辦理,發還軍械。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發還扣械之近訊」條。

限工團軍及農人自衛軍兩部三日內赴韶訓練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令調工團軍暨農人自衛軍兩部,限於三日內赴韶訓練,以便隨同北伐。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九月二十日)「令工農團軍赴韶訓練」條。

核覆禁煙督辦謝國光呈遵令裁員減薪先行呈覆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呈悉。該署原日開支為數過多,仰即遵令切實裁減,趕將預算編定,呈候核奪。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二十
國父全集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