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溥儀退位
清帝溥儀退位
中華民國元年
一九一二年
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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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祺瑞等主和之電到京,清廷大震,王公大臣,驚惶莫知所為。乃授袁世凱全權研究退位辦法,先行與民軍商酌條件。世凱即與民軍代表伍廷芳往返電商,決定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是日,世凱擬定退位詔稿進呈,入覲清隆裕皇太后於養心殿。太后閱未終,即下淚,隨交世續、徐世昌蓋用御寶。清帝溥儀伏太后懷中大哭。諸大臣勸隆裕勿過悲傷,乃由內監扶掖還宮,詔旨遂宣佈。詔曰:「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去。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嚮,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世凱奉詔,一面準備以全權在北京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一面命電各省備述清帝退位經過。(註六十)一謂此詔,由胡漢民建議,出自張謇手筆,交唐紹儀電清廷發表。原稿無「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之句,由袁氏竄入發表,為此後袁奪取政權之藉口。先生初甚怒,頗責其不當,然袁及唐則諉之清廷。先生明知其遺害,然莫可奈何!遂亦置之。(註六十一)
(註六十) 「臨時公報」(辛亥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胡祖舜:「武昌開國實錄」。
(註六十一) 「胡漢民先生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三四頁);張孝若:「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一五
四──一五五頁。
國父年譜
上冊
0575-0577
及貴政府,商討何法保護共同利益,無不主張一致行動。又於各國報紙上得悉列強互換意見,因此敝政府明瞭對中國時局,彼此共同協作,不但無單獨行動以及干涉中國內政之舉,而且與平日和約尊重中國主權、保全領土之言相符。現在中國方面,清皇室及革命黨皆保護外人生命財產,既不因外力干涉而然,則將來亦無必須出以干涉。倘若將來竟違一切期望,不得已而必干涉,則敝國政府深信先由列強協商,然後共同行動,堅定保持其政策,庶一切誤會自行掃除。……此外敝國政府嘗覺中國貸款不易輕予,實為嚴守中立之當然結論。除非對於借款確可保證用於戰爭雙方以外之正當事項方可。又覺現在時機,宜特別適應借款政府所抱原則,凡對於其國民向華投資,有與自國政府所遵列強協調政策不合者,當加以阻止。」(註五十八)
二月九日聘趙鳳昌(竹君)為樞密顧問。(註五十九)
二月十二日 清帝溥儀退位。
段祺瑞等主和之電到京,清廷大震,王公大臣,驚惶莫知所為。乃授袁世凱全權研究退位辦法,先行與民軍商酌條件。世凱即與民軍代表伍廷芳往返電商,決定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是日,世凱擬定退位詔稿進呈,入覲清隆裕皇太后於養心
(註五十八)李廉方:「辛亥武昌首義紀」,一三三頁,民國五十年十月十日,中央黨史會影印出版。
(註五十九) 「國父全集」第四冊,二○九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七五
殿。太后閱未終,即下淚,隨交世續、徐世昌蓋用御寶。清帝溥儀伏太后懷中大哭。諸大臣勸隆裕勿過悲傷,乃由內監扶掖還宮,詔旨遂宣佈。詔曰:「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去。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嚮,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世凱奉詔,一面準備以全權在北京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一面命電各省備述清帝退位經過。(註六十)一謂此詔,由胡漢民建議,出自張謇手筆,交唐紹儀電清廷發表。原稿無「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之句,由袁氏竄入發表,為此後袁奪取政權之藉口。先生初甚怒,頗責
(註六十)「臨時公報」(辛亥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胡祖舜:「武昌開國實錄」。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七六
其不當,然袁及唐則諉之清廷。先生明知其遺害,然莫可奈何!遂亦置之。(註六十一)
二月十三日向參議院辭臨時大總統職,並舉袁世凱自代。
先生咨參議院辭職,並提議選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辭職書略稱:「……當締造民國之始,本總統被選為公僕,宣言誓書,實以傾覆專制、鞏固民國、圖謀民生幸福為任,誓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本總統即行解職。現在清帝退位,專制已除,南北一心,更無變亂,民國為各國承認,旦夕可期;本大總統當踐誓言,辭職引退。
為此咨告貴院應代表國民之公意,速舉賢能,來南京接事,以便解職。」並於辭職書末附以三條件:一、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二、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親到南京就任之時,本總統及國務各員乃行辭職。三、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所制定,新總統必須遵守頒布之一切法制章程。又於推薦袁世凱文中稱:「今日本總統提出辭職,要求改選賢能。選舉之事,原國民公權,本總統實無容喙之地。惟前使伍代表電北京,有約以清帝實行退位,袁世凱君宣布政見,贊成共和,即當推讓,提議於貴院,亦表同情。此次清帝遜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發表政見,更為絕對贊同,舉為公僕,必能盡忠民國。且袁
(註六十一)「胡漢民先生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三四頁);張孝若:「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一五 四──一五五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