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武本紀」序
「精武本紀」序
雜文
008/10/20
19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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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武本紀」序(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自人類日進于文明,能以種種經驗,資用器具,而抵抗自然。至于今日人智所發明者,幾為古人夢想擬議所不到,蓋云盛矣。然以利用種種器具之故,漸舉其本體器官固有之作用,循用進廢退之公例而不免于淘汰,此近來有識者所深憂也。
慨自火器輸入中國之後,國人多棄體育之技擊術而不講,馴至社會個人積弱愈甚;不知最後五分鐘之決勝,常在目前五尺地短兵相接之時,為今次歐戰所屢見者,則謂技擊術與槍炮飛機有同等作用,亦奚不可。而我國人曩昔僅襲得他人物質文明之粗末,遂自棄其本體固有之技能以為無用,豈非大失計耶?
我國民族,平和之民族也。吾人初不以黷武善戰,策我同胞;然處競爭劇烈之時代,不知求自衛之道,則不適于生存。且吾觀近代戰爭之起,恆以弱國為問題。倘以平和之民族,善于自衛,則斯世初無弱肉強食之說;而自國之問題不待他人之解決,因以促進世界人類之平和,我民族之責任不綦大哉。易曰:「謾藏(註二)誨盜,冶容誨淫。」孟子曰:「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此皆為不知自衛者警也。
精武體育會成立既十年,其成績甚多,識者稱為體魄修養術專門研究之學會,蓋以振起從來體育之技擊術為務,于強種保國有莫大之關係。推而言之,則吾民族所以致力于世界和平之一基礎。會中諸子為精武本紀既成,索序于余,余嘉諸子之有先知毅力不同于流俗也,故書此與之。中華民國八年十月二十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南洋怡保精武體育會二週紀念特刊」抄件(054/35)。原文不分段,今據「會本」分段。
(註二) 原文為「慢藏」,今據「會本」改。
國父全集
第九冊
594-595
,不得登陸,乃復往日本,轉渡臺灣。時臺灣總督兒玉氏,以義和團亂作,中國北方陷于無政府狀態,則力贊余之計劃,且允為後援,余遂令鄭士良舉兵。士良率眾出攻新安、深圳,敗清兵,盡獲其械,轉戰於龍岡、淡水、永湖、梁化、白芒花、三多祝等處,所向皆捷,遂占領新安、大鵬至惠州、平海一帶沿海地,以待余與幹部人員之入,與武器之接濟。不圖惠州義師發動旬日,而日本政府更迭,新內閣總理伊藤氏對中國方針與前內閣異,則禁制臺灣總督不得與中國革命黨通,又禁武器出口及日本軍官投革命軍者,而余內渡之計劃,為之破壞,遂遣君與同志數人,往鄭軍報告情形,飭其相機便利行事。君間關至惠,已在起事後三十餘日矣,士良所部,連戰月餘,彈藥告盡,而集眾萬餘人,渴望幹部軍官及武器之至甚切,忽得君所報消息,不獲已,下令解散,間道出香港,隨者猶數百人。而君以失路為清兵所捕,遂遇害,蓋外國義士為中國共和犧牲者,以君為首。論者皆曰惠州之無功,非戰之罪,使日本政府仍守前內閣方針,則兒玉氏不至中變,即不為我援助,而武器出口及將校從軍者不為禁制,則余內渡之計劃不破,資以利器,復多知兵者為之指揮,方其時士氣方張,鼓行而前,天下事寧復可量。而革命軍無此挫折,則君斷不以不幸而被戕,抑不待論;然而君曾不以政府之忻厭為意,銜命冒險,雖死不辱,以殉其主義,斯真難能可貴者。民國成立七年,君弟純三郎始以君骨歸葬,今復為君泐石以示後人。君生平行誼,君之親族交遊能述之,無俟余言。余重惜君,故獨舉君死事本末表而出之,更為之祝曰:願斯人為中國人民自由奮鬥之平等精神尚有嗣於東國。
中華民國八年九月、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照片(054/3)。
「精武本紀」序(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自人類日進于文明,能以種種經驗,資用器具,而抵抗自然。至于今日人智所發明者,幾為古人夢想擬議所不到,蓋云盛矣。然以利用種種器具之故,漸舉其本體器官固有之作用,循用進廢退之公例而不免于淘汰,此近來有識者所深憂也。
國父全集 五九四
慨自火器輸入中國之後,國人多棄體育之技擊術而不講,馴至社會個人積弱愈甚;不知最後五分鐘之決勝,常在目前五尺地短兵相接之時,為今次歐戰所屢見者,則謂技擊術與槍炮飛機有同等作用,亦奚不可。而我國人曩昔僅襲得他人物質文明之粗末,遂自棄其本體固有之技能以為無用,豈非大失計耶?
我國民族,平和之民族也。吾人初不以黷武善戰,策我同胞;然處競爭劇烈之時代,不知求自衛之道,則不適于生存。且吾觀近代戰爭之起,恆以弱國為問題。倘以平和之民族,善于自衛,則斯世初無弱肉強食之說;而自國之問題不待他人之解決,因以促進世界人類之平和,我民族之責任不綦大哉。易曰:「謾藏(註二)誨盜,冶容誨淫。」孟子曰:「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此皆為不知自衛者警也。
精武體育會成立既十年,其成績甚多,識者稱為體魄修養術專門研究之學會,蓋以振起從來體育之技擊術為務,于強種保國有莫大之關係。推而言之,則吾民族所以致力于世界和平之一基礎。會中諸子為精武本紀既成,索序于余,余嘉諸子之有先知毅力不同于流俗也,故書此與之。中華民國八年十月二十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南洋怡保精武體育會二週紀念特刊」抄件(054/35)。原文不分段,今據「會本」分段。
(註二) 原文為「慢藏」,今據「會本」改。
黃興逝世三週年公奠啟事(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謹啟者:本月三十一日,為黃公克強三週年諱辰,同人等愍國難之紛紜,痛英姿之長謝,緬懷遺烈,彌用愴心。茲定於是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會集福開森路三百九十三號黃宅,設奠公祭,以資紀念,並寫哀忱。屆時尚希賁然戾止,無任翹企。孫文、孫洪伊、唐紹儀、胡漢民、章炳麟、譚人鳳、張繼等公啟。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與中國國民黨同志共勉詞(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一月一日
雜文 民國八年十月――九年一月 五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