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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將高師法大農專合併為國立廣東大學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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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將高師法大農專合併為國立廣東大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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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着將高師法大農專合併為國立廣東大學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2/04

西元日期

1924/02/04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着將高師法大農專合併為國立廣東大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四日
大元帥令:着將國立高等師範、廣東法科大學、廣東農業專門學校合併改為國立廣東大學。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四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
相關地名
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學國立廣東大學廣東大學廣東法科大學廣東農業專門學校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051

檢索詞出現頁次

派副員一員,於各收入機關,襄助調查稽核整理一切事宜,其暫時特別收入款項,另由財政主管機關特設機關管理之。
各軍管區權委之各財政委員,自加委後,應格外謹慎奉公,以後察看賢否,由各主管機關妥酌之。(二)凡各軍駐在管區收入之財政,應由財政主管機關通盤籌畫,除奉大元帥核定各該軍之餉額遵令指撥外,盈餘之款,仍由財政主管機關遵令辦理等條前來,詳加察閱,事尚可行,特此令達,着即遵照切實辦理。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三日)「孫大元帥通令統一財政」條,據稱係三日發出之通令。

着將高師法大農專合併為國立廣東大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四日
  大元帥令:着將國立高等師範、廣東法科大學、廣東農業專門學校合併改為國立廣東大學。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令。

核覆中央直轄滇軍第三軍軍長蔣光亮呈請通緝王汝為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六日
  呈悉。王汝為已明令通緝矣。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六號。

飭嚴緝附逆中央直轄滇軍師長王汝為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六日
  大元帥令:前因中央直轄滇軍第四師師長王汝為橫行畿輔,俶擾紀綱,業經明令免職查辦在案。茲據蔣軍長光亮呈稱:王汝為已率部降敵,實屬甘心附逆,罪無可逭,着前敵各軍長官暨地方官吏一體嚴緝,務獲懲辦,以伸國法而儆效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四號大元帥令。

公牘(下) 民國十三年二月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