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致南洋洪門同志論中華革命黨以服從黨魁為唯一條件書 detail

:::

致南洋洪門同志論中華革命黨以服從黨魁為唯一條件書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97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南洋洪門同志論中華革命黨以服從黨魁為唯一條件書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3/07/29

西元日期

1914/07/29

國父年歲

49

全文內容

致南洋洪門同志論中華革命黨以服從黨魁為唯一條件書(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南洋新加坡洪門義興公司轉各埠洪門同志諸公大鑒:竊文自辛亥返國,與同志音問久疏矣。而疏遠之由,自非本意,祇緣當日返國,推倒滿清,民國告成,國人將享共和幸福,弟以歷其境者,定可將耳聞日見之佳話,拾集纂錄,為諸同志縷晰以陳。詎遲之久,惟見國事日非,擾攘無定,官僚充塞,小人秉權,破壞共和,復行專制,兩年以來,絕無善狀,用是憤慨交併,臨穎輒止,此中衷曲,當為諸同志所共諒。乃者時局日非,國體將變,善狀固無可述,惡狀則不得不為諸同志一言,而挽救惡狀之法,亦欲為諸同志披瀝一述。去歲弟自東渡,迄于近日,常夙夜以國事為念,每睹大局之顛危,人民之塗炭,輒用怛惻,不能自已,糾合同志,各具誓約,組織機關,共圖革命,求以犧牲之精神,盡救國之天職,業經多數同志贊成加入,黨勢甚盛。但黨員雖眾,聲勢雖大,而內部分子意見紛歧,步驟凌亂,黨魁則等於傀儡,黨員則等於散沙,既無團結自治之精神,復無奉令承教之美德,迨乎外侮之來,立見崩潰,患難之際,疏如路人,此無他,當時之黨未嘗以統一號令、服從黨魁為條件耳。凡人投身革命黨中,以救國為己任,為國民謀自由平等,對於黨魁則服從命令,對於國民則犧牲權利。意大利密且兒博士作黨政社會學,謂平民政治之精神最富之黨派,其日常之事務,重要行動之準備實行,亦不能不聽命於一人。可見無論何黨,未有不服從黨魁命令者,而況革命之際,當行軍令,猶貴服從。此次組織革命黨事,以服從命令為唯一之條件。凡入黨各員,無論其前隸何黨,無論其黨籍之新舊,必須其宣誓服從,毫無疑義而後可。弟將近年來之景況,及洪門黨務進行事宜,與夫民國危急之情形,大略報陳,望諸同志固結團體,振起精神,再做革命工作,愛黨愛國,洪門之責任也,亦弟之厚望也。專此佈達,即頌公祺。孫文。七月廿九日。

注釋

(註一) 據「會書」之十「函札」。

相關人名
日南
相關地名
南洋新加坡義興臨穎
相關專有名詞
中華革命黨洪門革命黨新加坡洪門義興公司義興公司滿清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317-318

檢索詞出現頁次

  祝您玉體健康,在洛杉磯生活愉快。孫逸仙。
(註一) 原函為英文,存黨史會荷馬李檔案。

復馬素告款收並囑轉各埠速籌匯應急電(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二千收,請速續匯應急,若得十萬,必可成事。望轉各埠力籌,由匯豐匯更便捷。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50/347)。

促各埠速籌款電(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五日
  時機已熟,若得十萬,必可成事。請各埠火速籌匯。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50/345)。

為討袁事致在東北山田純三郎等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山田、丁、柳、variant-characters-w003.gif、蔣諸同志公鑒:四次來信,俱收悉,併得電報。茲即致巴君壹函,附委任狀,乞為轉致。一切計劃,依前書所云,望能照此施行,以利大局。經濟一節,已在此間設法,一得,當即行電匯,勿念。陳中孚、劉雍兩君,請隨時與接洽為荷。順此,奉候旅安。孫文。七月二十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49/4)。

致南洋洪門同志論中華革命黨以服從黨魁為唯一條件書(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南洋新加坡洪門義興公司轉各埠洪門同志諸公大鑒:竊文自辛亥返國,與同志音問久疏矣。而疏遠之由,自非本意,祇緣當日返國,推倒滿清,民國告成,國人將享共和幸福,弟以歷其境者,定可將耳聞日見之佳話,拾集纂錄,為諸
函電(上)民國三年六月──七月三一七

同志縷晰以陳。詎遲之久,惟見國事日非,擾攘無定,官僚充塞,小人秉權,破壞共和,復行專制,兩年以來,絕無善狀,用是憤慨交併,臨穎輒止,此中衷曲,當為諸同志所共諒。乃者時局日非,國體將變,善狀固無可述,惡狀則不得不為諸同志一言,而挽救惡狀之法,亦欲為諸同志披瀝一述。去歲弟自東渡,迄于近日,常夙夜以國事為念,每睹大局之顛危,人民之塗炭,輒用怛惻,不能自已,糾合同志,各具誓約,組織機關,共圖革命,求以犧牲之精神,盡救國之天職,業經多數同志贊成加入,黨勢甚盛。但黨員雖眾,聲勢雖大,而內部分子意見紛歧,步驟凌亂,黨魁則等於傀儡,黨員則等於散沙,既無團結自治之精神,復無奉令承教之美德,迨乎外侮之來,立見崩潰,患難之際,疏如路人,此無他,當時之黨未嘗以統一號令、服從黨魁為條件耳。凡人投身革命黨中,以救國為己任,為國民謀自由平等,對於黨魁則服從命令,對於國民則犧牲權利。意大利密且兒博士作黨政社會學,謂平民政治之精神最富之黨派,其日常之事務,重要行動之準備實行,亦不能不聽命於一人。可見無論何黨,未有不服從黨魁命令者,而況革命之際,當行軍令,猶貴服從。此次組織革命黨事,以服從命令為唯一之條件。凡入黨各員,無論其前隸何黨,無論其黨籍之新舊,必須其宣誓服從,毫無疑義而後可。弟將近年來之景況,及洪門黨務進行事宜,與夫民國危急之情形,大略報陳,望諸同志固結團體,振起精神,再做革命工作,愛黨愛國,洪門之責任也,亦弟之厚望也。專此佈達,即頌公祺。孫文。七月廿九日。
(註一) 據「會書」之十「函札」。

復伍平一囑勿再與黃伯羣往來並準備飛機應用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八月二日
  平一同志先生:來函誦悉。囑發信致飛埠諸同志,日前已寄數函,但其中有未預名者,今後當另函致候。屬轉黃君克強書,渠已遠遊美洲。黃伯羣一函,則因不知其住址,無從代遞。但黃為人年少輕躁,好大喜功,日與偵探一流為伍,即如前者足下到橫濱時,弟曾遣其往迓臺駕入東京,厚屬其切勿張揚,乃彼自稱為弟代表,到處招搖,洩漏秘密,至內地盛傳足下與弟密謀革命等事,可知伯羣操守殊不可信。至其人歷史之卑污,又不待論。足下以後幸勿再與通信,蓋
國父全集三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