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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內務部曉示人民一律翦辮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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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內務部曉示人民一律翦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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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內務部曉示人民一律翦辮令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01/03/05

西元日期

1912/03/05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飭內務部曉示人民一律翦辮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
滿虜竊國,易我(註二)冠裳,強行編髮之制,悉從腥羶之俗。當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執,從容就義;或遁入緇流,以終餘年。痛矣先民,慘罹荼毒,讀史至此,輒用傷懷!嗣是而後,習焉安之,騰笑五洲,恬不為怪。矧茲縷縷,易萃黴菌,足滋疾癘之媒,殊為傷生之具。今者滿廷已覆,民國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滌舊染之污,作新國之民。茲查通都大邑,翦辮者已多,至偏鄉僻壤,留辮者尚復不少,仰內務部通行各省都督轉諭所屬地方一體知悉,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翦除淨盡;有不遵者,違法論。該地方官毋稍容隱,致干國紀(註三)。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辮尚剃其四周者,殊屬不合,仰該部一併諭禁,以除虜俗,而壯觀瞻。此令。

注釋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九號(民國元年三月五日)。
(註二) 原文為「易於」,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國犯」,今據「會本」改。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041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內務部撤去日商廣告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
  著將日商在鐘鼓樓及城門所懸掛之廣告,即日派警丁直行撤去,毋稍延誤。此令。
(註一) 據上海「民立報」(民國元年三月六日)。

飭內務部曉示人民一律翦辮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
  滿虜竊國,易我(註二)冠裳,強行編髮之制,悉從腥羶之俗。當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執,從容就義;或遁入緇流,以終餘年。痛矣先民,慘罹荼毒,讀史至此,輒用傷懷!嗣是而後,習焉安之,騰笑五洲,恬不為怪。矧茲縷縷,易萃黴菌,足滋疾癘之媒,殊為傷生之具。今者滿廷已覆,民國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滌舊染之污,作新國之民。茲查通都大邑,翦辮者已多,至偏鄉僻壤,留辮者尚復不少,仰內務部通行各省都督轉諭所屬地方一體知悉,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翦除淨盡;有不遵者,違法論。該地方官毋稍容隱,致干國紀(註三)。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辮尚剃其四周者,殊屬不合,仰該部一併諭禁,以除虜俗,而壯觀瞻。此令。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九號(民國元年三月五日)。
(註二) 原文為「易於」,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國犯」,今據「會本」改。

飭法制局審定南京市制草案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
  茲據內務部繕具南京市制草案,呈請交該局審定前來。查此項草案關係重要,仰該局悉心審定,斟酌盡善,仍呈候咨交參議院議決,勿延為要。此令。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九號。原標題為「大總統令法制局審定南京市制文」

公牘(上) 民國元年三月 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