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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篤,遺囑定稿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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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篤,遺囑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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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北上與逝世
題名

病篤,遺囑定稿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四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五年

新曆(西曆)月日

二月二十四日

國父年歲

60

全文內容

羣醫束手後,先生之病日趨嚴重,進入危險階段。喉中含痰甚多,神思有時漸感不清,諸同  志知已絕望,咸悲痛萬分。至是日下午,病勢已臻絕境,生命垂危。醫師亦告諸同志,如欲問  先生遺言,此其時矣。三時,一女護士出病房向先生家屬及侍疾諸同志報告病狀,已至極險時  期。諸同志取得夫人宋慶齡同意,請伊暫離病房,然後公推宋子文、孫科、孔祥熙、汪兆銘四  人進入病房,先生即指之至病榻前,似已自知將不起,問曰:「諸同志何為?」語後又閉目,  移時復開目而視,繼曰:「汝等前來,將有何言耶?不妨直陳。」四人猶豫不敢言,兆銘更移  近榻前,委婉而言曰:「當一月二十六日,先生進入病院,諸同志皆責備我等,要請先生留下  些許教誨之言,俾資遵循。如先生之病迅即痊愈,固無論矣;設或不痊愈,吾等仍可永遠聽到  先生之教訓也。吾等固知先生有力量以抗病魔,吾等亦願助先生以抗病魔。惟亦思趁先生精神  較佳時,留下些許教誨,則十年二十年後,仍可受用也。」先生似甚注意傾聽,聽畢,又似有  深思遠慮,欲言又止之狀,但沉默久之,方張目鄭重而言曰:「我何言哉!我病如克痊愈,則  所言者甚多,惟先至溫泉休養,費數日之思索,然後分別言之。設使不幸而死,由汝等任意去  做可矣,復何言哉!」四人復請曰:「吾等仍願聽先生之吩咐也。」兆銘亦言曰:「先生之  病,不久當可痊愈,祇恐調養須時太久,難以處理公務,而本黨又際重要時會,其進行不能一  刻停滯,還請先生早賜訓誨,以便吾等遵守,以利黨務進行為是。」先生又默然。久乃張目諭  曰:「吾若留下說話給汝等,誠有許多危險。當今無數敵人正在圍困汝等,我死之後,彼輩更  將向汝等進攻。甚至必有方法,令汝等軟化。如果汝等不被敵軟化,強硬對抗,則又必將被加  害,危險甚大。故吾仍以不言為佳,則汝等應付環境,似較為容易也。如吾必定說出,汝等將  更難對付險惡之環境矣!如此,我尚何說。」語畢仍閉目。兆銘更用極誠懇態度向先生請求  云:「我等追隨先生奮鬪數十年,從未巧避危險,此後危險何畏?從未被人軟化過,此後何人  能以軟化我等?吾等亦深知大部分同志皆能遵從先生之言,不計危險與生死也!先生教訓我等  甚久,當能信及。」先生聽畢,閉目頷首,表示贊同。復曰:「吾已著書甚多矣!」兆銘答  曰:「誠然,先生著有建國大綱、建國方略、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諸同志皆  當竭誠奉行,猶望先生為一總括之言。」(註三十七)先生曰:「汝等欲我云何?」兆銘答稱:「我等今  已預備一稿,讀與先生一一清聽,先生如肯贊成,即請簽字,當作先生之言,如不贊成,亦請  別賜數語,我可代為筆記。」(註三十八)先生諭曰:「可。」又云:「汝試讀之。」兆銘即檢出第一  紙,逐字逐句低聲慢讀曰: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  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鬪。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  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  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先生聆畢,表示滿意,點頭曰:「可。」又曰:「好呀,我甚贊成。」繼又預備一張家事遺  囑,由宋子文請曰:「先生對於黨務,已有訓誨,家屬則何如,亦可以數語為法否?」先生答  云:「誠然,汝等欲我云何?」兆銘乃檢出第二紙讀曰:
「余因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  念。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余志。此囑!」
先生聆畢,又頷首稱:「好,我極贊成。」兆銘等原擬即請先生簽字,並開門出取筆墨,適  宋慶齡在房外,哭聲甚哀,先生似欲免動夫人對病人絕望之感情,乃諭兆銘等曰:「汝暫時收  存可也,今日不須簽字,俟數日後再酌。吾總還有數日之生命。」兆銘等不敢再請,遂將二張  遺囑摺好,放於衣袋,退出病室。隨即赴政治委員會報告。(註三十九)

注釋

(註三十七) 汪兆銘講「總理逝世情形」(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註三十八) 此據吳敬恆稱為事前在北京飯店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會議席上決定者,由汪擬草稿。汪兆銘在第二次
全國代表大會報告詞則稱係在先生病榻前當面擬就者。報告詞云:「我因為時間緊急,又在他面前寫起
的緣故,所寫的字很是草率。」
(註三十九) 先生遺囑定稿為二月二十四日,見本書「國父遺囑」插圖。

相關人名
孔祥熙兆銘何畏宋子文宋慶齡汪兆銘孫科嚴重
相關地名
中國
相關專有名詞
三民主義建國大綱建國方略國民會議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605-1608

檢索詞出現頁次

 二月二十日 東征軍右翼大破陳炯明部於平山。
   東征軍右翼在淡水補充完畢,續向平山前進。十八日決定進攻平山計劃。是時桂軍頓兵惠州城下,依然未下;滇軍徘徊於增城、博羅間,與河源林虎默契,蓋滇軍在使右翼軍失敗,而林虎亦利洪兆麟之滅亡也。蔣校長中正以當面之敵,尚未肅清,而孤軍深入,左翼失期,友軍陰懷二心,危險特甚。不能不以革命之精神,振起孤軍奮鬪之勇氣,故作斷然迅速之處置,務期殲滅敵人主力,令先追索白芒花附近敵蹤,再向上、下坦湖一帶前進,以期圍擊於平山。第七旅及教導團任正面攻擊,第二師為之側擊,第十六團抄擊敵之側背。二十日晨下令總攻平山。
  蔣校長於十時親率部出淡水城,即聞左翼槍聲,偵知確係洪兆麟以全力來擊,乃又下令急進。
  教導第一團首先與敵接觸,何團長應欽指揮第一、二營,用迅速之攻擊,力摧敵之右翼,擊潰之。教導第二團團長王柏齡率部與粤軍張師許旅,迎擊其中路與左翼,鏖戰二小時,洪等狼狽逃竄。東征軍乘勝追擊,進至平山、白芒花,至此洪部叛軍不堪再戰,是為「平山大捷」。翌(二十一)日克復平山。(註三十六)
  
 二月二十四日 病篤,潰囑定稿。
   羣醫束手後,先生之病日趨嚴重,進入危險階段。喉中含痰甚多,神思有時漸感不清,諸同
(註三十六)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九冊,四五――四九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五

志知已絕望,咸悲痛萬分。至是日下午,病勢已臻絕境,生命垂危。醫師亦告諸同志,如欲問先生遺言,此其時矣。三時,一女護士出病房向先生家屬及侍疾諸同志報告病狀,已至極險時期。諸同志取得夫人宋慶齡同意,請伊暫離病房,然後公推宋子文、孫科、孔祥熙、汪兆銘四人進入病房,先生即指之至病榻前,似已自知將不起,問曰:「諸同志何為?」語後又閉目,移時復開目而視,繼曰:「汝等前來,將有何言耶?不妨直陳。」四人猶豫不敢言,兆銘更移近榻前,委婉而言曰:「當一月二十六日,先生進入病院,諸同志皆責備我等,要請先生留下些許教誨之言,俾資遵循。如先生之病迅即痊愈,固無論矣;設或不痊愈,吾等仍可永遠聽到先生之教訓也。吾等固知先生有力量以抗病魔,吾等亦願助先生以抗病魔。惟亦思趁先生精神較佳時,留下些許教誨,則十年二十年後,仍可受用也。」先生似甚注意傾聽,聽畢,又似有深思遠慮,欲言又止之狀,但沉默久之,方張目鄭重而言曰:「我何言哉!我病如克痊愈,則所言者甚多,惟先至溫泉休養,費數日之思索,然後分別言之。設使不幸而死,由汝等任意去做可矣,復何言哉!」四人復請曰:「吾等仍願聽先生之吩咐也。」兆銘亦言曰:「先生之病,不久當可痊愈,祇恐調養須時太久,難以處理公務,而本黨又際重要時會,其進行不能一刻停滯,還請先生早賜訓誨,以便吾等遵守,以利黨務進行為是。」先生又默然。久乃張目諭曰:「吾若留下說話給汝等,誠有許多危險。當今無數敵人正在圍困汝等,我死之後,彼輩更將向汝等進攻。甚至必有方法,令汝等軟化。如果汝等不被敵軟化,強硬對抗,則又必將被加
國父年譜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六十歲一六○六

害,危險甚大。故吾仍以不言為佳,則汝等應付環境,似較為容易也。如吾必定說出,汝等將更難對付險惡之環境矣!如此,我尚何說。」語畢仍閉目。兆銘更用極誠懇態度向先生請求云:「我等追隨先生奮鬪數十年,從未巧避危險,此後危險何畏?從未被人軟化過,此後何人能以軟化我等?吾等亦深知大部分同志皆能遵從先生之言,不計危險與生死也!先生教訓我等甚久,當能信及。」先生聽畢,閉目頷首,表示贊同。復曰:「吾已著書甚多矣!」兆銘答曰:「誠然,先生著有建國大綱、建國方略、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諸同志皆當竭誠奉行,猶望先生為一總括之言。」(註三十七)先生曰:「汝等欲我云何?」兆銘答稱:「我等今已預備一稿,讀與先生一一清聽,先生如肯贊成,即請簽字,當作先生之言,如不贊成,亦請別賜數語,我可代為筆記。」(註三十八)先生諭曰:「可。」又云:「汝試讀之。」兆銘即檢出第一紙,逐字逐句低聲慢讀曰: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
(註三十七)汪兆銘講「總理逝世情形」(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註三十八) 此據吳敬恆稱為事前在北京飯店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會議席上決定者,由汪擬草稿。汪兆銘在第二次 全國代表大會報告詞則稱係在先生病榻前當面擬就者。報告詞云:「我因為時間緊急,又在他面前寫起 的緣故,所寫的字很是草率。」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七

  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鬪。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先生聆畢,表示滿意,點頭曰:「可。」又曰:「好呀,我甚贊成。」繼又預備一張家事遺囑,由宋子文請曰:「先生對於黨務,已有訓誨,家屬則何如,亦可以數語為法否?」先生答云:「誠然,汝等欲我云何?」兆銘乃檢出第二紙讀曰:
   「余因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余志。此囑!」
   先生聆畢,又頷首稱:「好,我極贊成。」兆銘等原擬即請先生簽字,並開門出取筆墨,適宋慶齡在房外,哭聲甚哀,先生似欲免動夫人對病人絕望之感情,乃諭兆銘等曰:「汝暫時收存可也,今日不須簽字,俟數日後再酌。吾總還有數日之生命。」兆銘等不敢再請,遂將二張遺囑摺好,放於衣袋,退出病室。隨即赴政治委員會報告。(註三十九)
  
 二月二十六日 先生病體益弱。

(註三十九) 先生遺囑定稿為二月二十四日,見本書「國父遺囑」插圖。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