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核覆劉震寰呈報鄧本殷殘殺瓊民請迅予通令各軍一體協剿令 detail

:::

核覆劉震寰呈報鄧本殷殘殺瓊民請迅予通令各軍一體協剿令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32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劉震寰呈報鄧本殷殘殺瓊民請迅予通令各軍一體協剿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2/10/15

西元日期

1923/10/15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核覆劉震寰呈報鄧本殷殘殺瓊民請迅予通令各軍一體協剿令(註一)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五日呈及清單均悉。仰候令行高、雷、欽、廉等處綏靖處相機協剿,並飭廣東省長查照通緝歸案懲辦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月十五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二五號,時劉震寰為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

相關人名
劉震寰鄧本殷
相關地名
高雷欽廉廣東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442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二四號。趙梯崑時任永翔艦艦長兼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核覆劉震寰呈報鄧本殷殘殺瓊民請迅予通令各軍一體協剿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五日呈及清單均悉。仰候令行高、雷、欽、廉等處綏靖處相機協剿,並飭廣東省長查照通緝歸案懲辦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十月十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二五號,時劉震寰為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

着西江督辦將海防艦隊餉項煤價悉繳歸行營金庫長支發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月十六日海防艦隊已令限於十月二十日集中虎門,直接受行營調遣。自二十日起,着西江督辦將該艦隊餉項煤價,悉繳歸行營金庫長支發。此令。西江督辦李濟深、海防司令陳策。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飭各軍禁拉車夫以充輸卒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令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廣州衛戍總司令兼中央直轄滇軍第一軍軍長楊希閔、中央直轄第一軍軍長朱培德、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許崇智、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中央直轄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梁鴻楷、中央直轄滇軍第二軍軍長范石生、中央直轄滇軍第三軍軍長蔣光亮、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據廣州市市長孫科呈稱:「現據車商函稱:『各路軍隊連日拉去車夫數百名,以致各車夫聞風逃匿,市面交通頓形窒礙。』等情。據此,職廳核屬實情。查各該車夫原有正當執業,且關係餉源,
國父全集四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