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秘書處代復孫鏡亞函稿
命秘書處代復孫鏡亞函稿
函電
011
1922
57
命秘書處代復孫鏡亞函稿(註一) 民國十一、二年間
微此函,孫先生亦早知公之熱心黨義,所望從此愈加奮發,合羣策羣力,使黨勢進步,則國事始有希望也。所以必有一部堅貞耐苦之人,不圖急進,不計近功,始終如一,力行不倦,斯足為一黨之中堅。孫先生所望於公者,為我黨中堅之一要分子也,幸為勉之。俟軍事稍緩。當可約會。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2/144)。年代未詳,應在民國十一、二月年間。
國父全集
第五冊
396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二) 原件無日期,依函中內容推斷當係民國十一年底、十二年初,孫先生在滬時所書,其時徐謙應亦在滬。
命秘書處代復孫鏡亞函稿(註一) 民國十一、二年間
微此函,孫先生亦早知公之熱心黨義,所望從此愈加奮發,合羣策羣力,使黨勢進步,則國事始有希望也。所以必有一部堅貞耐苦之人,不圖急進,不計近功,始終如一,力行不倦,斯足為一黨之中堅。孫先生所望於公者,為我黨中堅之一要分子也,幸為勉之。俟軍事稍緩。當可約會。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2/144)。年代未詳,應在民國十一、二月年間。
致張紹曾期與國會共謀和平統一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一月三日
敬輿仁兄惠鑒:久暌風度,時用懷想。邇來迭接固卿(註二)兄函電,藉悉我兄謀國公忠,將以和平統一號召天下,收拾六年以來分崩離析之局。長才遠識,甚慰所懷。文自今夏直軍將士表示尊重護法以來,認為和平統一時機已至,方擬着手進行,猝遭粤亂(註三),未遂其志;然耿耿此心,終始不渝,荏苒半載,無裨大計,輒用嗟嘆。今執事發此宏願,且毅然挺身以當此難局,甚盼執事之遂底於成也。且聞執事於將受大任之際(註四),不欲襲歷來惡例,草率就職,而必以國會為期,尤徵高議。想履事之後,和平統一之方策,必能如意施行,無所遲滯矣!敬以為賀。未盡之懷,統由國卿兄代陳,恕不一一。惟尚有不能已於言者,今者國會雖得在北京自由召集,然議員資格,屢起糾紛,護法事業,猶有缺憾,尚望執事扶助正義,俾得完滿解決。此不特時局之幸,亦歷史之光。執事明義,當不以此言為汗漫耳。餘不一一。孫文、一月三日。
(註一) 據北京「益世報」(民國十二年一月十一日)「府院合手辦統一之動機」條。
(註二) 固卿:即徐紹楨,時在天津。
(註三) 粤亂:指民國十二年六月陳炯明叛變。
國父全集 三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