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先生與章炳麟論均田之法。炳麟稱善 detail

:::

先生與章炳麟論均田之法。炳麟稱善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42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中國同盟會的成立
題名

先生與章炳麟論均田之法。炳麟稱善

民國紀年

民國紀元前十年

干支紀年

壬寅

西元紀年

一九○二年

舊曆月日

三月十九日

新曆(西曆)月日

四月二十六日

國父年歲

37

全文內容

先生曰:「兼并不塞而言定賦,則治其末已。夫業主與傭耕者之利分,以分利給全賦,不任也。故取於傭耕者,率參而二。古者有言,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夫貧富斗絕者,革命之媒。雖然工商貧富之不可均,材也。杇人為人黝堊,善畫者圖其幅帛,其為龍蛇象馬草樹雲氣山林海潮爟火星辰人物舟車,變眩異態,于以緣飾牆壁,一也;然或一日所成而直百錢,或一日所成而直贏於萬金。輓步輦者,與主海船者,其為人將行一也;一以為牛馬,一以為宗主,是豈可同哉。彼工商廢居有巧拙,而欲均貧富者,此天下之大愚也。方土者,自然者也,自然者,非材力,席六慕之餘壤,而富斗絕於類醜,故法以均人。後王之法,不躬耕者,無得有露田場圃池沼。得與廝養比而從事,人十畝而止。露田者人二十畝而止矣,以一人擅者,甽壟溝洫,非有其壤地也。場圃之所有,杝落樹也。池之所有,隄與其所浚水容也。宮室之所有,垣墉棟宇也。以力成者其所有,以天作者其所無。故買鬻者庚償其勞力而已,非能買其壤地也。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貢徹不設,不勞收受而田自均。」章炳麟曰:「善哉,田不均,雖衰定賦稅,民不樂其生。終之發難,有帑廥而不足以養民也。昔者余在蘇州,過馮桂芬祠堂,人言同治時,桂芬為郡人減賦,功德甚盛。余嘗聞蘇州圍田,(吳越沃野,多稱圩田,本由圍田,音誤作圩。圍田多邕遏沼澤為之,今則徧以稱水田。)皆在世族,大者連阡陌,農夫占田寡,而為傭耕。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有闕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中夏兼并最少,惟蘇州世族尚有之。)桂芬特為世族減賦,顧勿為農人減租,其澤格矣。苟悅言漢世田制,官收百一之稅,而民輸豪彊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彊之暴,酷於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於豪民。今不正其本,務言復除,適足以資富彊也。桂芬於蘇州,仕宦為達,諸世族皆姻婭,通門籍,編戶百萬,號呼之聲,未徹於耳,將厚薄殊邪。其闓立祠堂,宦學者為請之。農夫入其庭廡,而後知報功也。」(註四)

注釋

(註四) 章炳麟:「訄書」,定版籍第四十二。(中央黨史會藏本,民國五十七年九月一日影印初版,中華民國
    史料叢編A14,臺北)。

相關人名
章炳麟馮桂芬
相關地名
蘇州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192-0194

檢索詞出現頁次

歸抵橫濱,召集同志多人在永樂樓補行紀念式。陳少白等亦舉行紀念式於香港永樂街報社。紀念會宣言書中有云:「吾屬孑遺,越在東海,念延平之所生長,瞻梨州之所乞師,頹然不怡,永懷疇昔。蓋望神叢喬木者,則興懷土之情;睹狐裘臺笠者,亦隆思古之痛。於是無所發舒,則春秋思王父之義息矣!昔希臘隕宗,卒用光復;波蘭分裂,民會未弛。以吾支那方幅之廣,生齒之繁,文教之盛,曾不逮是偏國寡民乎。……願吾滇人,無忘李定國;願吾閩人,無忘鄭成功;願吾越人,無忘張煌言;願吾桂人,無忘瞿式耜;願吾楚人,無忘何騰蛟;願吾遼人,無忘李成梁。別生類以箴大同,察種源以簡蒙古,齊民德以哀同胤,鼓芳風以扇遊塵,庶幾陸沉之禍,不遠而復。」(註三)

 先生與章炳麟論均田之法。炳麟稱善。
   先生曰:「兼并不塞而言定賦,則治其末已。夫業主與傭耕者之利分,以分利給全賦,不任也。故取於傭耕者,率參而二。古者有言,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夫貧富斗絕者,革命之媒。雖然工商貧富之不可均,材也。杇人為人黝堊,善畫者圖其幅帛,其為龍蛇象馬草樹雲氣山林海潮爟火星辰人物舟車,變眩異態,于以緣飾牆壁,一也;然或一日所成而
(註三)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一),一一一──一一七頁,世界書局印行,民國六十年四月再版,臺北。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年(一九○二) 三十七歲 一九二

直百錢,或一日所成而直贏於萬金。輓步輦者,與主海船者,其為人將行一也;一以為牛馬,一以為宗主,是豈可同哉。彼工商廢居有巧拙,而欲均貧富者,此天下之大愚也。方土者,自然者也,自然者,非材力,席六慕之餘壤,而富斗絕於類醜,故法以均人。後王之法,不躬耕者,無得有露田場圃池沼。得與廝養比而從事,人十畝而止。露田者人二十畝而止矣,以一人擅者,甽壟溝洫,非有其壤地也。場圃之所有,杝落樹也。池之所有,隄與其所浚水容也。宮室之所有,垣墉棟宇也。以力成者其所有,以天作者其所無。故買鬻者庚償其勞力而已,非能買其壤地也。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貢徹不設,不勞收受而田自均。」章炳麟曰:「善哉,田不均,雖衰定賦稅,民不樂其生。終之發難,有帑廥而不足以養民也。昔者余在蘇州,過馮桂芬祠堂,人言同治時,桂芬為郡人減賦,功德甚盛。余嘗聞蘇州圍田,(吳越沃野,多稱圩田,本由圍田,音誤作圩。圍田多邕遏沼澤為之,今則徧以稱水田。)皆在世族,大者連阡陌,農夫占田寡,而為傭耕。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有闕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中夏兼并最少,惟蘇州世族尚有之。)桂芬特為世族減賦,顧勿為農人減租,其澤格矣。苟悅言漢世田制,官收百一之稅,而民輸豪彊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彊之暴,酷於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於豪民。今不正其本,務言復除,適足以資富彊也。
  桂芬於蘇州,仕宦為達,諸世族皆姻婭,通門籍,編戶百萬,號呼之聲,未徹於耳,將厚薄殊
國父年譜民元前十年(一九○二)三十七歲一九三

  邪。其闓立祠堂,宦學者為請之。農夫入其庭廡,而後知報功也。」(註四)

 先生與章炳麟論定都。以為謀本部,則武昌;謀藩服,則西安;謀大洲,則伊犂。
   先生曰:「異撰,夫定鼎者相地而宅,發難者乘利而處。後王所起,今縱不豫知所在,大氐不越駱粤湘蜀。不駱粤湘蜀者,近互市之區,異國之賓旅奸之,中道而亡,故發憤為戎首。於今奧區在西南,異於洪氏,所克則以為行在,不為中都。中都者,守其阻深,雖狹小可也。何者地大而人庶,則其心離。其心離,則其志賊,其志賊,則其言牻掠,其行前卻故。以一千四百州縣之廣袤,各異其政教雅頌者,百蹶之媒也。雖保衡治之,必亂其節族矣。夫景亳以七十里,岐以百里,古者伯王之主,必起小國。雖席之蘿圖而不受者,非惡大也。士氣之齊一,足以策使。周行之variant-characters-w065.gif敦,足以徧照,非小焉能。處小者,於愉殷赤心之所,撙厲其政,栞奠其水土,撫循其士大夫,其輕若振羽,從之十年,義聲況乎諸侯,則天下自動,願為兄弟,大將焉往。使湯文之故,有大傀皈土,其舉之亦絕臏,吾未知其廢易竄殛之不伉於癸辛也。洪氏初以廣西一部成義旅,所至斬馘,勤於遠略,克都邑而不守,跨越江湖以宅金陵,內無郡縣,而variant-characters-w012.gif落以為大,以此求一統昆侖岱宗之玉檢,未有錄焉。故困於邊幅者為小醜,陋小邊幅不以尺寸
(註四)章炳麟:「訄書」,定版籍第四十二。(中央黨史會藏本,民國五十七年九月一日影印初版,中華民國史料叢編A14,臺北)。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年(一九○二) 三十七歲 一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