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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曉鐘著「新疆遊記」序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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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曉鐘著「新疆遊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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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謝曉鐘著「新疆遊記」序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文件類型

雜文

民國日期

009/07/26

西元日期

1920/07/26

國父年歲

55

全文內容

謝曉鐘著「新疆遊記」序(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古人有言:「大丈夫當讀萬卷書,行萬里路」。予亦嘗勗同人曰:有志之士當立心做大事,不可立心做大官。今讀謝君曉鐘之新疆旅行記,行路三萬餘里,記載數十萬言,述其足跡所經,觀察所及,以享(註二)國人,使之知國境之內,尚有此廣大富源未經開發者,可為吾人殖民拓業之地,其興起吾國前途之希望,實無窮也。夫自民國創建以來,少年銳進之士,多汲汲(註三)於做大官,鮮留心於做大事者。乃謝君不過財政部一調查員,正俗語所謂一芝蔴綠豆之官耳。然於奉公萬里,風塵僕僕(註四)之中,猶能從事於著述,成一數十萬言之書,以引導國人遠大之志,是亦一大事業也。如謝君者,誠古人所謂大丈夫哉!亦吾所欽為有志之士也。讀其書畢,因喜而為之序。民國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註五)、孫文。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國父手書原件(041/48)。原件無標題。「胡本」標題為「新疆遊記序」。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胡本」及「會本」作「饗」,今仍原文。
(註三) 原文為「岌岌」,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撲撲」,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五) 原文無「民國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等字,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相關人名
謝曉鐘
相關地名
新疆
相關專有名詞
新疆遊記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599-600

檢索詞出現頁次

皆悉力耕織,老幼咸秉其禮教。其秀者率修文講武,不甘以庸眾自限。近又自辦學校,議立族規,纂續譜牒,儲集公產,自治精神,卓然為一鄉模楷。闞君蘭溪,從余治軍有年,勞於國事,口不言功,有馮異大樹之風。頃偕其族人容甫、霍初、楚卿、調伯、震球諸君,呈其新纂譜稿,請為弁言,余欣然嘉許,且謂之曰:勵志合羣二事,吾民族首要之方針也。今諸君一心以改良風俗為任,注重教育,組合羣力,皆為民治最優厚根柢,又能守其祖先發憤自雄百折不撓之心志,以出而效力於國家,則將來闞氏之立功業於宇內,著勳績於史冊,必能接踵而起,為世欽仰。余不禁睪然望之,而願有所助力爾!中華民國九年四月上澣南海孫文敘於滬上行館。
(註一) 據「孫中山先生的遺文」,「國聞週報」第十卷第三十一期。

「余健光傳」序(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五月七日
  健光之死也,民黨知與不知者,皆為歎傷,以謂使天假之年,獲竟其志,其所造當什百倍於今日也。惟健光則固以奮鬥而死,自有志於革命以來,真所謂一息尚存,未嘗少懈者。其生平自揆,亦曾無成敗利鈍之見,故不問健光所已建樹於國家社會者奚若,而即此奮鬥進取之精神,已足以移傳於多數後起之青年而不朽,我知健光無復遺憾矣!健光與同志助英士數年,英士多病,健光獨強健年少。顧英士不死於病而死於敵,健光不死於敵而死於病,均出常人預測之外;然努力於其所職志,終以生命為之犧牲,則其死一也。因覽漢民所為健光傳,爰書數語以示吾黨。
(註一) 據黨史會藏「先烈余健光榮哀錄」(230/1251)。

謝曉鐘著「新疆遊記」序(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古人有言:「大丈夫當讀萬卷書,行萬里路」。予亦嘗勗同人曰:有志之士當立心做大事,不可立心做大官。今讀謝君曉鐘之新疆旅行記,行路三萬餘里,記載數十萬言,述其足跡所經,觀察所及,以享(註二)國人,使之知國境之內,尚有此廣大富源未經開發者,可為吾人殖民拓業之地,其興起吾國前途之希望,實無窮也。夫自民國創建以來,少年銳進
雜文民國九年四月――七月五九九

之士,多汲汲(註三)於做大官,鮮留心於做大事者。乃謝君不過財政部一調查員,正俗語所謂一芝蔴綠豆之官耳。然於奉公萬里,風塵僕僕(註四)之中,猶能從事於著述,成一數十萬言之書,以引導國人遠大之志,是亦一大事業也。如謝君者,誠古人所謂大丈夫哉!亦吾所欽為有志之士也。讀其書畢,因喜而為之序。民國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註五)、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國父手書原件(041/48)。原件無標題。「胡本」標題為「新疆遊記序」。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胡本」及「會本」作「饗」,今仍原文。
(註三) 原文為「岌岌」,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撲撲」,今據「胡本」及「會本」改。
(註五) 原文無「民國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等字,今據「胡本」及「會本」增。

吳宗慈著「中華民國憲法史前編」序(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八月
  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四千年之帝制,易為民主,於是中華民國出現於世界,民國約法亦同時產生,此四萬萬人民公意之表示也。是故袁世凱以洪憲奸之於前而不可,張勳以復辟亂之於後而輒敗,實物之教訓,亦可以戢奸雄之野心,而正邪辟之亂萌矣。惟約法以憲法制定之權委諸國會,國會制憲乃久而無成,論者或以為口實;然考其經過,則妨害擣亂,使憲法不能告厥成功者,皆為不利有憲法之人,其人即假借武力,敢為國民之公敵者也。不是之咎,而咎國會,何其妄耶。
  吳君宗慈編民國憲法史前編既成,屬一言以為序。夫民國九年,人民求憲法而不見,今見此書,其感慨覺悟為何似。抑吾人懍荀子羣眾無鬥之戒,既以護法為職志,則惟有努力奮鬥,期必達目的而後止。吾知中華民國憲法必有正式宣告於海內外之一日,吳君其泚筆續記之。中華民國九年八月、孫文。
(註一) 據「吳本」。原標題為「中華民國憲法史前編序」,「胡本」同。

祭劉建藩文(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九月十四日

國父全集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