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詞出現頁次
批唐慶鑅為憑權恣虐訴求批行審判併案訊究呈(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六日
呈悉。上級司法機關自有提調人證職權,毋庸指令,仰即逕赴該地方檢察廳呈訴可也。此批。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三十號。
批江西新城縣武立元等請破除引界定稅運鹽呈(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六日
據呈已悉。應候令行實業部核辦,仰即知照。此批。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三十號。
批江浦縣毛伯龍稟串據朋騙徇情偏斷懇飭檢察廳調案提質呈(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六日
該民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可徑赴該管檢察廳上訴,果有枉屈,不難平反也。此批。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三十號。
准陸軍部所擬編練第三軍辦法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六日
臨時大總統令:現在各省所有軍隊,亟應編定建制,俾資統一,而策進行。茲據該部申請以第八、第十七兩師編為第三軍,所擬各項辦法,尚屬妥善,着即准此施行。其王芝祥以下各統將,並着隨時認真督率訓練,俾成勁旅,毋負委任為要。此令。陸軍部總長黃興知照。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
國父全集 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