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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利物浦支部論黨國事如家事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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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利物浦支部論黨國事如家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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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復利物浦支部論黨國事如家事函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12/01

西元日期

1923/01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復利物浦支部論黨國事如家事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一月
駱譚部長、靜愚書記均鑒:讀去冬十二月二十四日來函,藉悉貴支部現大加改良,黨員對於黨事國事,視同家事,為之欣慰不置。中華民國係吾黨所締造,維持擁護,亦惟乃吾黨之責權。國事之隆替,視乎吾黨勢之盛衰;而黨勢之盛衰,則視乎吾黨員對於黨事之觀念如何,此不易之理也。近者本黨修訂總章,大加整頓,即欲喚起黨員之精神,擴張本黨之勢力。來函所言,實獲我心。諸君遠適異國,寄人籬下,相助相扶,端賴有黨,非僅為交換智識,共肩國事已也,故海外黨員尤有視黨事如家事之必要也。諸君既明乎此,甚望相敬相愛,相恕相戒,身體力行,以感化敵派。此覆,即頌羣祺。並候列位同志。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函稿」(049/29)。

相關人名
駱譚
相關地名
利物浦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418

檢索詞出現頁次

實無絲毫權分之思。凡我父老,其各安居樂業,毋滋驚擾為盼。
(註一) 據「會書」之九「文電」。

致檀香山任金謝贈杖擊賊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一月
  任金志兄鑒:黃子聰君歸國,得接手書,並承惠贈柯木手杖一枝,以表擊賊之意,志誠心熱,感佩殊深,謝謝。比年以來,國事益壞,官僚軍閥無惡不作,幸有我海內外同志奮鬥不懈,國賊雖多,終必有盡數掃擊之日,此責任願與我同志共負之。此復,並頌毅安。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函稿」(049/29)。

復利物浦支部論黨國事如家事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一月
  駱譚部長、靜愚書記均鑒:讀去冬十二月二十四日來函,藉悉貴支部現大加改良,黨員對於黨事國事,視同家事,為之欣慰不置。中華民國係吾黨所締造,維持擁護,亦惟乃吾黨之責權。國事之隆替,視乎吾黨勢之盛衰;而黨勢之盛衰,則視乎吾黨員對於黨事之觀念如何,此不易之理也。近者本黨修訂總章,大加整頓,即欲喚起黨員之精神,擴張本黨之勢力。來函所言,實獲我心。諸君遠適異國,寄人籬下,相助相扶,端賴有黨,非僅為交換智識,共肩國事已也,故海外黨員尤有視黨事如家事之必要也。諸君既明乎此,甚望相敬相愛,相恕相戒,身體力行,以感化敵派。此覆,即頌羣祺。並候列位同志。
(註一) 據黨史會藏「總理函稿」(049/29)。

復梁楚三准由陳鴻文暫代加拿大總支部部務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一月
  楚三志兄鑒:得元月五日手書,知前函及委狀,均經收妥,甚慰。討賊軍興,需款急要,兄親自出發加東加中各埠
國父全集四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