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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檳城致吳敬恆請密謀託人營救汪兆銘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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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檳城致吳敬恆請密謀託人營救汪兆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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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由檳城致吳敬恆請密謀託人營救汪兆銘函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2/06/14

西元日期

1910/07/20

國父年歲

45

全文內容

由檳城致吳敬恆請密謀託人營救汪兆銘函(註一) 民前二年六月十四日(一九一○年七月二十日)
稚暉先生鑒:久未致候,遙想旅况多佳。弟自抵美西及檀香山二地,大蒙華僑歡迎,此皆多「新世紀」先生辯護之力也。弟在該二地,已聯絡團體,約有千四五百人,將來大可進步。弟本欲久留該處,以圖黨勢之發達,乃以祖國情勢日急,恐再蹈羊城覆轍,故急於東回。在日本住有兩禮拜,旋於西六月廿五日離日本,七月十一號抵星加坡,十九號由星乘德郵船往檳榔嶼,會同志謀議要件,大約一二禮拜,當回星埠,作略久之寄寓,請先生時時賜教為幸。
吾黨今日有一急要問題,必須設法解決者,為謀救精衛之事。今外間已有擔任之人,惟苦不詳悉北京近情及精衛在囚之地,故先當調查確實,乃可行事,此必靠北京官場同志乃能為之。此間同志已各就所識,請為盡力,然猶恐耳目未週,今再請(註二)先生就歐洲同志密商,如各有所識可靠之人在北京者,皆望託之,查探現在精衛被囚之法部衙門地方及看管之人詳細情形如何,並請他等代為籌思有何妥法可以救出,如查得實在情形及想出妙法,望即函示弟知,並香港展堂君知為禱。此候大安不一。李君、褚君統此不另。弟高野謹啟。七月二十號。

注釋

(註一) 據「總理遺墨」原件影印。
(註二) 據「會本」增「請」字。

相關人名
兆銘吳敬恆汪兆銘展堂高野稚暉
相關地名
日本北京星加坡香山香港歐洲檀香山檳城檳榔嶼
相關專有名詞
新世紀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125-126

檢索詞出現頁次

抵星洲後致舊金山希爐同志請按月接濟經費函(註一) 民前二年六月十三日(一九一○年七月十九日)

  大埠、希爐兩埠同志公鑒:前在日本曾致一函,想已達覽。弟初欲久駐日本,以聯絡北中各省為一氣,後因清政府太向日本政府騷擾,以致居住無一刻之寧,故於七月終捨日而南圖,現已到星加坡矣。此地聯絡北省,則不及日本之便,然可安居無擾,亦各有所長。今初到是地,各事未定,因前約往日本會商之同志,一時不能與之偕來,今當待各省同志陸續到齊,詳商各節,然後方能定進行之方針也。前函請轉美同志按月接濟經費,以為秘密機關之用,今既南渡,則此款更為急要,未知同志能允如所請否?必待實覆,方能量力舉辦各事也,幸為留意。此致,即候大安不一。弟孫文謹啟。七月十九號。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函(049/358)。

由檳城致吳敬恆請密謀託人營救汪兆銘函(註一) 民前二年六月十四日(一九一○年七月二十日)
  稚暉先生鑒:久未致候,遙想旅况多佳。弟自抵美西及檀香山二地,大蒙華僑歡迎,此皆多「新世紀」先生辯護之力也。弟在該二地,已聯絡團體,約有千四五百人,將來大可進步。弟本欲久留該處,以圖黨勢之發達,乃以祖國情勢日急,恐再蹈羊城覆轍,故急於東回。在日本住有兩禮拜,旋於西六月廿五日離日本,七月十一號抵星加坡,十九號由星乘德郵船往檳榔嶼,會同志謀議要件,大約一二禮拜,當回星埠,作略久之寄寓,請先生時時賜教為幸。
  吾黨今日有一急要問題,必須設法解決者,為謀救精衛之事。今外間已有擔任之人,惟苦不詳悉北京近情及精衛在囚之地,故先當調查確實,乃可行事,此必靠北京官場同志乃能為之。此間同志已各就所識,請為盡力,然猶恐耳目未週,今再請(註二)先生就歐洲同志密商,如各有所識可靠之人在北京者,皆望託之,查探現在精衛被囚之法部衙門地方及看管之人詳細情形如何,並請他等代為籌思有何妥法可以救出,如查得實在情形及想出妙法,望即函示弟知,並香港展堂君知為禱。此候大安不一。李君、褚君統此不另。弟高野謹啟。七月二十號。

函電(上) 民前二年六月 一二五

(註一) 據「總理遺墨」原件影印。
(註二) 據「會本」增「請」字。

致侄孫昌告不能即匯款接濟函(譯文)(註一) 民前二年六月十五日(一九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賢侄如晤:六月四日經由檀香山轉來一信,已閱悉。惟五月十四日一信,尚未收到,或係失誤,亦未可知。叔目下不克另行匯來洋三百元,以後數月中或可辦到,然亦不敢必也。汝父耐心盼望汝等,而汝不能立刻回家,深覺悵然。此復,並祝合家吉羊。叔逸仙字。七月二十一日。
(註一) 譯自黨史會藏英文原函影印(049/59)。

致黃甲元囑籌款維持中興報函(註一) 民前二年六月十八日(一九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甲元吾兄大鑒:弟數日前以檳城同志電招,即日起程,是以無暇告別。初以到檳一二禮拜便可回星,乃今有他故,或要留檳三幾月也。今日吾黨在南洋之極急務,弟欲與足下詳商者,即設法維持中興報是也。日前在永福兄山園曾略及此事,而足下云難以分身兼顧,弟又想不出妥當之人。蓋中興報之缺點,全在不得其人,今欲維持,若不物得可靠之人,雖加萬金資本,仍無濟於事,若有其人,雖三數千,便可挽回危局矣。茲有同志新軍隊官張偉吾兄,具文武才,勇於任事,力願擔任維持中興報之責,彼可主持筆政,兼攝司理,但不欲管理財政,云若有三千金,便可置中興報於不敗之地。彼親見報館一切事情,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弟亦信彼能坐言起行也。今既得其人,祇欠三千之資本耳,足下關心大局,想必肯籌此三千,並自擇一人以管財政,而以報中用人行政一切事權授之張兄,則中興報從此必能發展鞏固也。
其應如何整頓,種種詳細情形,張兄當能為足下一一詳道之,望足下一盡力焉,幸甚。此致,即候大安不一。弟孫文謹啟。西七月廿四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53)。

國父全集 一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