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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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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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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談話

民國日期

013/01/04

西元日期

1924/01/04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四日於大本營軍政會議之發言
今日曹錕賄選已成,國中糾紛萬狀,時局急待解決。故今日有三事須待商。
第一為組織正式政府問題。因目前政府地位,外交團常視同一地方政府,外交上極受影響。第二為出兵北伐問題。第三為財政統一問題。請各抒所見,共謀討賊進行辦法,以紓國難。
(伍朝樞起謂:西南政府在昔收管關餘,及與北廷在上海開和平會議,均取得對等資格,此時尤宜正名,中外方能翕服云云。徐紹楨起謂:今日急務,對內足正國人視聽,對外解決國際交涉,慰各方之仰望,莫要于趕赴速成立正式政府,總籌全局云。山陝軍司令路孝忱起謂:當孝忱前由奉天來粤時,張作霖總司令主張由此間從速組織正式政府,東省首先服從。解決時局、鞏固國基等語,是則組織正式政府之議,此時益不可緩云云。蔣光亮起謂:從法律、時勢而言,應繼續護法事業,大元帥復總統位,以圖發展。)現在護法可算終了,護法名義已不宜援用。因數年來吾人護法之結果,曹、吳輩毀法之徒,反假護法之名恢復國會。北京國會恢復之後,議員醜態貽笑中外,實違反全國民意。今日不當擁護猪仔國會。予在滬未回粤時,尚冀曹、吳輩覺悟,故力倡和平統一。至回粤後,只用大元帥名義統馭各軍。乃曹、吳輩利用沈、陳逆諸(註二)禍粤,是和平已無望。今日應以革命精神創造國家,為中華民國開一新紀元。
(經眾討論之後,李參謀長協和提議組織新政府,名稱建國政府。劉震寰提議,名為國民政府。楊滄白秘書長提議,名為建設政府,眾以建國政府二字甚為適宜。最後表決,多數贊成定為建國政府,即交大本營各部長籌備。次討論北伐問題。)出兵問題,有以為須俟東江完全肅清,稍為休養,然後抽隊。但無論如何須先有出兵決心,先行籌備,方能有濟。此時江、浙風雲密布,奉張亦已準備入關,我們應亟籌劃。
(討論結果,全場一致力主急速出兵。即由軍政部、參謀部、滇、湘、粤、桂各軍總司令籌備。惟急速出兵,則餉彈問題亟應待解決,議決由大本營財政委員會分任籌措。次討論廣東財政統一問題。)第三問題最為要著,與第一、二兩問題有牽連關係。西南自護法以來,一切軍民政費,幾全部仰給于廣東。查廣東每年收入約三千餘萬元,合以現在種種新增稅項,可得五六千萬元,以之應付軍民政費未嘗不足。顧年來各徵收機關更為各軍截收,以致徵額反不如原有,只有二千萬元。度其中千餘萬元均取諸廣州市一隅,廣州市民已不勝重負矣。今後既決定組織正式政府,實行北伐,此後軍費之接濟,倚助于廣東全省尤殷。故各軍長官應將所屬占領之徵收機關,于一月內交回主管財政機關接管,藉資整理,增益稅收,以裕軍實。

注釋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一月七日)「三大問題之解決」條。會議于一月四日下午四時在大本營舉行,有譚延闓、樊鐘
    秀、楊希閔、劉震寰、李烈鈞、程潛、張開儒、宋鶴庚等軍政要人及各省代表六十餘人與會。
(註二) 「沈、陳逆諸」應為「沈陳諸逆」,指沈鴻英、陳炯明。

相關人名
大元帥伍朝樞協和徐紹楨張作霖曹錕楊滄白滄白路孝忱劉震寰蔣光亮
相關地名
上海北京和平奉天東江廣州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地方政府國民政府護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589-590

檢索詞出現頁次

之誠意,斯猶有商量之餘地,若徒以他人展轉傳述,為口頭之求和,則余不能停兵以待也。」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四日於大本營軍政會議之發言
  今日曹錕賄選已成,國中糾紛萬狀,時局急待解決。故今日有三事須待商。
  第一為組織正式政府問題。因目前政府地位,外交團常視同一地方政府,外交上極受影響。第二為出兵北伐問題。
第三為財政統一問題。請各抒所見,共謀討賊進行辦法,以紓國難。
  (伍朝樞起謂:西南政府在昔收管關餘,及與北廷在上海開和平會議,均取得對等資格,此時尤宜正名,中外方能翕服云云。徐紹楨起謂:今日急務,對內足正國人視聽,對外解決國際交涉,慰各方之仰望,莫要于趕赴速成立正式政府,總籌全局云。山陝軍司令路孝忱起謂:當孝忱前由奉天來粤時,張作霖總司令主張由此間從速組織正式政府,東省首先服從。解決時局、鞏固國基等語,是則組織正式政府之議,此時益不可緩云云。蔣光亮起謂:從法律、時勢而言,應繼續護法事業,大元帥復總統位,以圖發展。)
  現在護法可算終了,護法名義已不宜援用。因數年來吾人護法之結果,曹、吳輩毀法之徒,反假護法之名恢復國會。北京國會恢復之後,議員醜態貽笑中外,實違反全國民意。今日不當擁護猪仔國會。予在滬未回粤時,尚冀曹、吳輩覺悟,故力倡和平統一。至回粤後,只用大元帥名義統馭各軍。乃曹、吳輩利用沈、陳逆諸(註二)禍粤,是和平已無望。今日應以革命精神創造國家,為中華民國開一新紀元。
  (經眾討論之後,李參謀長協和提議組織新政府,名稱建國政府。劉震寰提議,名為國民政府。楊滄白秘書長提議,名為建設政府,眾以建國政府二字甚為適宜。最後表決,多數贊成定為建國政府,即交大本營各部長籌備。次討論北伐問題。)
  出兵問題,有以為須俟東江完全肅清,稍為休養,然後抽隊。但無論如何須先有出兵決心,先行籌備,方能有濟。

談話 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十三年一月 五八九

此時江、浙風雲密布,奉張亦已準備入關,我們應亟籌劃。
  (討論結果,全場一致力主急速出兵。即由軍政部、參謀部、滇、湘、粤、桂各軍總司令籌備。惟急速出兵,則餉彈問題亟應待解決,議決由大本營財政委員會分任籌措。次討論廣東財政統一問題。)
  第三問題最為要著,與第一、二兩問題有牽連關係。西南自護法以來,一切軍民政費,幾全部仰給于廣東。查廣東每年收入約三千餘萬元,合以現在種種新增稅項,可得五六千萬元,以之應付軍民政費未嘗不足。顧年來各徵收機關更為各軍截收,以致徵額反不如原有,只有二千萬元。度其中千餘萬元均取諸廣州市一隅,廣州市民已不勝重負矣。今後既決定組織正式政府,實行北伐,此後軍費之接濟,倚助于廣東全省尤殷。故各軍長官應將所屬占領之徵收機關,于一月內交回主管財政機關接管,藉資整理,增益稅收,以裕軍實。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一月七日)「三大問題之解決」條。會議于一月四日下午四時在大本營舉行,有譚延闓、樊鐘秀、楊希閔、劉震寰、李烈鈞、程潛、張開儒、宋鶴庚等軍政要人及各省代表六十餘人與會。
(註二) 「沈、陳逆諸」應為「沈陳諸逆」,指沈鴻英、陳炯明。

附錄:決心組織正式政府出師北伐與統一財政(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一月四日在大元帥府歡宴各軍政長官談話今當民國十三年之始,吾人下大決心決議進行之三大事件,即建國政府、出師北伐與統一財政是也。有如此決心,實為民國以來之最大希望。回憶二十年前我在東京創立同盟會時,與諸同志誓死為革命運動,其決心與今日無異。因有同盟會實行革命之決心,而三月二十九廣州之役與武漢起義繼續發現,卒底于成。然當時武器缺乏,革命軍之所恃者決心而已。即如河口、鎮南關諸役,革命軍以少數與多數戰,以手槍、炸彈與長槍、大炮戰,雖歸失敗而相持甚久,亦可見革命之精神不懈,到底終能成功也。今日各人具有大決心,有較多之武器,建國目的何有不達?吾人固深信前途之大有希望也。吾人希望千萬年後,亦將以此十三年一月四日之會議留為大紀念日也。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一月八日)「建國北伐之決心談」。此件與前件所記為同一事,惟文字不同,今附錄并存。

國父全集 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