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最高幹部會議,討論總統制與內閣制之取捨
開最高幹部會議,討論總統制與內閣制之取捨
民國紀元前一年
辛亥
一九一一年
十月初
十一月初七日
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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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抵滬後,各方訪謁,日不暇給,黃興、陳其美尤朝夕不離。是日假愛儷園公讌先生,興及其美、宋教仁密商舉先生為大總統,分途向各代表示意,計已定。馬君武公言於民立報,喚起輿論。晚間復集先生寓所,會商政府組織方案,教仁主張內閣制,先生力持不可。(註一七三)先生謂:「內閣制乃平時不使元首當政治之衝,故以總理對國會負責,斷非此非常時代所宜。吾人不能對於惟一置信推舉之人,而復設防制之之法度。余亦不肯徇諸人之意見,自居於神聖贅疣,以誤革命之大計。」時列席者,有黃興、陳其美、胡漢民、汪兆銘、張人傑、馬君武、居正等。人傑率先對曰:「善!先生而外,無第二人能為此言者,吾等惟有遵先生之意而行耳。」眾皆翕然。(註一七四)興勸教仁取消提議,教仁猶未允。興定期赴南京,向各代表會商。(註一七五)
(註一七三) 居正:「辛亥劄記」(「居覺生先生全集」下冊,五二九頁)。
(註一七四) 「胡漢民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二八頁)。
(註一七五) 居正:「辛亥劄記」。
國父年譜
上冊
0532-0533
十一月初六日(十二月二十五日)抵上海。
先生偕胡漢民等抵上海,舟泊吳淞。黃興、陳其美、汪兆銘等俱往歡迎,相道勞苦。(註一七○)黃宗仰亦至吳淞,迎先生至愛儷園暫住,由是先生與哈同夫婦相識。(註一七一)當先生未到上海以前,中外各報皆盛傳先生帶有巨款回國,以助革命軍。甫抵上海,同志之所望者以此,中外各報館訪員之所問者亦以此。先生答曰:「予不名一錢也,所帶回者,革命之精神耳。革命之目的不達,無和議之可言也。」(註一七二)
十一月初七日(十二月二十六日)開最高幹部會議,討論總統制與內閣制之取捨。
先生抵滬後,各方訪謁,日不暇給,黃興、陳其美尤朝夕不離。是日假愛儷園公讌先生,興及其美、宋教仁密商舉先生為大總統,分途向各代表示意,計已定。馬君武公言於民立報,喚起輿論。晚間復集先生寓所,會商政府組織方案,教仁主張內閣制,先生力持不可。(註一七三)先生謂:「內閣制乃平時不使元首當政治之衝,故以總理對國會負責,斷非此非常時代所宜。吾人
(註一七○)「胡漢民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二七頁)。
(註一七一) 「記黃宗仰」(中央黨史會藏,剪報)。
(註一七二) 「孫文學說」第八章有志竟成篇(「國父全集」第一冊,四二一──四二二頁)。
(註一七三) 居正:「辛亥劄記」(「居覺生先生全集」下冊,五二九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一年(一九一一) 四十六歲 五三二
不能對於惟一置信推舉之人,而復設防制之之法度。余亦不肯徇諸人之意見,自居於神聖贅疣,以誤革命之大計。」時列席者,有黃興、陳其美、胡漢民、汪兆銘、張人傑、馬君武、居正等。人傑率先對曰:「善!先生而外,無第二人能為此言者,吾等惟有遵先生之意而行耳。」眾皆翕然。(註一七四)興勸教仁取消提議,教仁猶未允。興定期赴南京,向各代表會商。(註一七五)
十一月初八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各省代表會議決改正朔,用陽曆。以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一月一日。
是日,黃興專車抵南京,駐丁家花園。晚間赴江蘇諮議局各省代表會,提出三案:(一)改用陽曆;(二)起義時以黃帝紀元,今應改為中華民國紀元;(三)政府組織取總統制。經眾討論,第一、第二併為一案,全體贊成;惟民間習慣已久,當於陽曆下註明陰曆節候。總統制與內閣制案,宋教仁猶持前議,討論頗久,經興說明提案理由,多贊成總統制。並決定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隔日選舉臨時大總統。(註一七六)
(註一七四) 「胡漢民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二八頁)。
(註一七五) 居正:「辛亥劄記」。
(註一七六) 居正:「辛亥劄記」(「居覺生先生全集」下冊,五三○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一年(一九一一) 四十六歲 五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