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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撤海軍練習艦隊司令及海軍三艦整理事宜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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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撤海軍練習艦隊司令及海軍三艦整理事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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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裁撤海軍練習艦隊司令及海軍三艦整理事宜令

Life peroid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Genre

公牘

Republic of China date

013/12/18

AD date

1924/12/18

Age

59

Abstract

裁撤海軍練習艦隊司令及海軍三艦整理事宜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大元帥令:海軍練習艦隊司令及海軍三艦整理事宜着一併裁撤,所有海軍事務着建國粤軍總司令派員管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Comment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五號大元帥令。

Related names
大元帥
Related proper nouns
建國粤軍
Source

國父全集

Volume

第七冊

Page

466

Search term appears Page

核覆卸禁煙督辦謝國光呈遵令裁併定期移交請察核備案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呈悉。准予備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六○號。所謂裁併係指籌餉總局與禁烟督辦署合併為廣東全省籌餉總局一事。

裁撤海軍練習艦隊司令及海軍三艦整理事宜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大元帥令:海軍練習艦隊司令及海軍三艦整理事宜着一併裁撤,所有海軍事務着建國粤軍總司令派員管理。此令。
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五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外交部長伍朝樞呈謝國葬故外交部總長伍廷芳典禮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六二號。

核覆廣州市公安局長吳鐵城呈據殘廢官兵楊桂秋等呈請補驗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呈及清冊均悉。查辦理資遣殘廢官兵,應一次即行結束。據呈前情,為體恤起見,姑准補驗資遣,但以後即不得援以為例。如有傷廢官兵,應由各該軍長官自行體察情形辦理,並已令軍政部分行各軍長官一體遵照矣。仰即知照。清冊
國父全集四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