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代表會議決改正朔,用陽曆。以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一月一日
各省代表會議決改正朔,用陽曆。以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一月一日
民國紀元前一年
辛亥
一九一一年
十月初
十一月初八日
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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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黃興專車抵南京,駐丁家花園。晚間赴江蘇諮議局各省代表會,提出三案:(一)改用陽曆;(二)起義時以黃帝紀元,今應改為中華民國紀元;(三)政府組織取總統制。經眾討論,第一、第二併為一案,全體贊成;惟民間習慣已久,當於陽曆下註明陰曆節候。總統制與內閣制案,宋教仁猶持前議,討論頗久,經興說明提案理由,多贊成總統制。並決定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隔日選舉臨時大總統。(註一七六)
(註一七六) 居正:「辛亥劄記」(「居覺生先生全集」下冊,五三○頁)。
國父年譜
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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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對於惟一置信推舉之人,而復設防制之之法度。余亦不肯徇諸人之意見,自居於神聖贅疣,以誤革命之大計。」時列席者,有黃興、陳其美、胡漢民、汪兆銘、張人傑、馬君武、居正等。人傑率先對曰:「善!先生而外,無第二人能為此言者,吾等惟有遵先生之意而行耳。」眾皆翕然。(註一七四)興勸教仁取消提議,教仁猶未允。興定期赴南京,向各代表會商。(註一七五)
十一月初八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各省代表會議決改正朔,用陽曆。以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一月一日。
是日,黃興專車抵南京,駐丁家花園。晚間赴江蘇諮議局各省代表會,提出三案:(一)改用陽曆;(二)起義時以黃帝紀元,今應改為中華民國紀元;(三)政府組織取總統制。經眾討論,第一、第二併為一案,全體贊成;惟民間習慣已久,當於陽曆下註明陰曆節候。總統制與內閣制案,宋教仁猶持前議,討論頗久,經興說明提案理由,多贊成總統制。並決定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隔日選舉臨時大總統。(註一七六)
(註一七四) 「胡漢民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二八頁)。
(註一七五) 居正:「辛亥劄記」。
(註一七六) 居正:「辛亥劄記」(「居覺生先生全集」下冊,五三○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一年(一九一一) 四十六歲 五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