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一) 此宣言最早見於檀香山自由新報特刊「檀山華僑」中「華僑史」之「中國革命黨在檀小史」,民國十八年出版;轉載於「革命文
獻」(黨史會編)第三輯。原標題為「興中會宣言書」,今標題據黨史會編「國父全集」(簡稱「會本」)。按檀香山興中會及
香港興中會總會當時為訂定規條章程草擬文件之時,並無所謂「宣言」一詞,據馮自由稱民國十七年馮著「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
史」出版,始以「宣言」為題,嗣後各種出版刊物多沿襲之(馮自由:興中會組織史,載「革命逸史」第四集,民國三十五年八
月,商務印書館出版)。本會以其雖無「宣言」之名,但具「宣言」之實,長久以來,亦循各家編輯原意,因之未改。若以現時
觀點目之,謂「檀香山興中會成立宣言」為「檀香山興中會規條」;「香港興中會宣言」為「香港興中會言」為「香港興中會章
程」亦無不可也。
香港興中會宣言(註一) 民前十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一八九五年二月十八日)
中國積弱,至今極矣!上則因循苟且,粉飾虛張;下則蒙昧無知,鮮能遠慮。堂堂華國,不齒於列邦;濟濟衣冠,
被輕於異族。有志之士能不痛心!夫以四百兆人民之眾,數萬里土地之饒,本可發奮為雄,無敵於天下。乃以政治不修
,綱維敗壞,朝廷則鬻爵賣官,公行賄賂;官府則剝民刮地,暴過虎狼。盜賊橫行,饑饉交集,哀鴻遍野,民不聊生,
嗚呼慘哉!方今強鄰環列,虎視鷹瞵,久垂涎我中華五金之富,物產之多,蠶食鯨吞,已見效於踵接;瓜分豆剖,實堪
慮於目前。嗚呼危哉!有心者(註二)不禁大聲疾呼,亟拯斯民於水火,切扶大厦之將傾,庶我子子孫孫,或免奴隸於他族(註三)
。用特集志士以興中,協賢豪而共濟,仰諸同志,盍自勉旃。謹訂章程,臚列如左:
一、會名宜正也 本會名曰興中會,總會設在中國,分會散設各地。
二、本旨(註四)宜明也 本會之設,專為聯絡中外有志華人,講求富強之學,以振興中華,維持團體(註五)起見。蓋中國今
日,政治日非,綱維日壞,強鄰輕侮百姓。其原因皆由眾心不一,祇圖目前之私,不顧長久大局。不思中國一
旦為人分裂,則子子孫孫世為奴隸,身家性命,且不保乎!急莫急於此,私莫私於此;而舉國憒憒,無人悟之
,無人挽之,此禍豈能倖免。倘不及早維持,乘時發奮,則數千年聲名文物之邦,累世代冠裳禮義之族,從以
淪亡,由茲泯滅,是誰之咎?識時賢者,能無責乎?故特聯絡四方賢才志士,切實講求當今富國強兵之學,化
國父全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