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 | 二十世紀初,孫中山倡導民權主義的主要精神,在於貫徹「主權在民」的明確目標,他領導革命的目的就是要締造「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國。然而,終其一生,並未見到中國成為真正的民主國家。台灣於1996年總統直選後,始被Freedom House列為自由民主的國家,終於初步實現孫中山的遺教。2004年台灣在各方期待之下終於通過了甚具爭議的公民投票法,又倉促實施了防禦性公民投票條款,投票率雖未達50%而沒有過關,但台灣人民終於有了第一次公民投票的經驗。未來如何適當修訂公民投票法並慎重實施,應是落實孫中山主權在民思想的另一里程碑。本文先分析孫中山主權在民的思想,繼而分兩部分探討其在台灣的實踐,最後再提出結論並回顧檢視主權在民的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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